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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招聘辅导员20名,教师28名,专技岗7名

发布时间:2023-10-10 17:59   责任编辑:sq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11-09

根据“黑龙江人才周”工作安排,结合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科技大学主页(http://www.usth.edu.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黑龙江科技大学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身心地投入岗位工作。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

3.应聘人员须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4.应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的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9日至2005年10月8日期间出生),高级职称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经学校研究后,年龄可适当放宽;应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5年10月9日至2005年10月8日期间出生)。

5.应聘人员须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6.须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1)。

7.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5)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人员。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是发布招聘信息的唯一官方网站。其他网站或机构转载我校招聘公告,如有不实,我校不负任何责任。

(二)报名

1.电子邮件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1月9日。以报名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博士岗位见附件2、硕士岗位见附件3)发送至专用邮箱hljkjdxrsc@usth.edu.cn。邮件标题设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hljkjdxrsc@usth.edu.cn)的自动回复为准。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人员须时刻关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手机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三)现场资格确认

确认时间及地点: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四)考试

应聘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直接参加面试,应聘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能参加面试。根据本次“人才周”活动政策,不设置笔试开考比例限制。

2.面试。应聘财务处会计、审计处审计员、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干事、学术杂志编辑部人员、学生处驻男生公寓辅导员岗位的,需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扩大进入面试人选;其他岗位不设置进入面试比例。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试讲、专业问答、答辩、结构化面试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成绩计算方式。应聘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应聘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5.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待毕业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聘用与待遇

1.被录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2.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按照《黑龙江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兑现人才引进待遇。

3.《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哈尔滨人才新政30条》中相应条款待遇分别由省、市相关部门支持。

七、几点说明

1.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前,须在毕业1个月内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不能按时转递的,取消录用资格。

2.公示期满的拟录用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档案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用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082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451)88036075(校纪委办公室)

九、本公告由黑龙江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黑龙江科技大学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招聘计划表.xlsx (180.12 KB)
附件2:黑龙江科技大学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招聘所需材料清单(博士).xlsx (10.06 KB)
附件3:黑龙江科技大学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招聘所需材料清单(硕士).xlsx (10.12 KB)
附件4:黑龙江科技大学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报名情况登记表.doc (35.50 KB)
附件5:黑龙江科技大学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报名人员政审表.doc (19.00 KB)
附件6:黑龙江科技大学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报名情况统计表.xlsx (10.92 KB)
附件7:应届毕业证明书.docx (11.59 KB)

http://www.chinasydw.org/202310/3376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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