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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6 10:26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1-19
因审判工作需要,延寿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人,辅警1人(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及名额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3日至2006年1月12日间出生);
(三)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聘用制书记员需掌握速录技能和法律专业知识。辅警需要具备警务保障能力和技能;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二)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五)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七)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八)聘用制书记员的父母、配偶担任延寿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延寿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九)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情形的。
四、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提前登录“延寿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hebys.hljcourt.gov.cn/)”或延寿法院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ysfyzzb2021@126.com,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9日。
3.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特别提醒: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5.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五、考试
1.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由延寿法院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延寿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考试分为打字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笔试及面试。
2.打字技能及体能测试
(1)打字技能测试。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考生,需参加打字技能测试。打字技能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语速一般为150-160字/分钟,由延寿法院选择语音试题,统一使用延寿法院下发打字软件进行测试,作为进入笔试的资格条件。电脑软件评分正确率达不到70字/分钟的,取消笔试资格。
(2)体能测试。报考聘用制辅警岗位考生,需要参加体能测试。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项目包括:男子10米×4往返跑,14秒以内;男子纵跳摸高,265厘米以上;男子1000米跑,4分25秒以内。体能测试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须一次性完成,出现任何情况均不予补测),取消笔试资格。
对通过技能测试人员,达不到1:3笔试考试要求的,延寿法院可依据技能测试成绩进行递补。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
4.资格复审。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对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信息不齐全、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可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5.面试。打字技能及体能测试和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由延寿法院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在延寿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六、确定人选及体检
1.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延寿法院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延寿法院进行组织考察。
2.考察阶段应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
3.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延寿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延寿法院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人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4.进入面试但未被录取人员,我院将为其保留成绩至下一次公开招聘前,此段时间内如所招聘岗位有空缺,可优先考虑对其进行递补聘用。
九、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年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十、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延寿法院联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延寿法院联系方式、联系人、咨询电话及电子邮箱见附件。
本公告由延寿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2:《报名登记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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