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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23 11:4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7-01       报名截止:2021-07-05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发展需要,补充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决定面向社会为北安市融媒体中心、北安市博物馆、北安市庆华军工遗址博物馆、北安市科技馆、北安市群众艺术馆、北安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名(详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在北安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6、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7、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
8、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考,不能列为招聘对象: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在原工作单位受过党纪政纪处理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报考市融媒体中心播音员岗位及市博物馆、市庆华军工遗址博物馆、市科技馆讲解员岗位的,除上述要求,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考,不能列为招聘对象:
(1)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邪教组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2)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3)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分子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考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4、报名费每人45元(只支持现金缴费)。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5日(法定假日休息)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456-6426198
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寸近期同版蓝底免冠照片3张;岗位有资格要求的提供资格证书;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及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承诺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本人自费缴纳除外)〕。未取得毕业证书及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就读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目前大四在读、在读期间有无影响毕业的违纪及其他行为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在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jba.gov.cn)公布。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1、讲解员岗位(成绩100分):面试采取讲解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仪态、个人气质、语言表达以及临场应变能力。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播音员岗位:面试采取现场主持、试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现场主持后试镜。
(1)现场主持环节(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20%):主要考察应试者仪态、语言表达以及临场应变能力。根据现场主持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试镜环节的人选,如进入试镜环节范围最后一名现场主持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试镜环节人选范围,进入试镜环节人选如未达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则全员进入试镜环节。现场主持环节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试镜环节。
(2)试镜环节(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80%):主要考察应试者仪容仪表、个人气质、播音水平。试镜环节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辅导员岗位、教练员岗位(成绩100分):面试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检、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核
考核主要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了解及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自行放弃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对报考市融媒体中心播音员岗位及市博物馆、市庆华军工遗址博物馆、市科技馆讲解员岗位的考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要求进行考核。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jb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含试用期),落实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五、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六、本方案由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