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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23 11:5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6-21       报名截止:2021-06-25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3〕9号)文件要求,经市委编委同意,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公开招聘394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82人,县区事业单位招聘312人,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2021年齐齐哈尔市市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2021年齐齐哈尔市县区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
2019-2021年高校毕业生、由黑龙江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4.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并受到处分处理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截至报名结束时,已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人员;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6.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二、实施步骤
具体招聘程序由报名、资格审核、择优、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组成。各单位派驻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需将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后以压缩文件名“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形式,上传至各单位指定邮箱,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后邮箱回复是否合格进入现场确认,请考生报名后及时关注邮箱或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6月2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事宜。
2.现场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6月29日(8:30-16:30)
(2)地点: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嵩山街商贸广场B1栋-026)
可乘公交路线:
a.111路居然之家站下车西走500米
b.17路市公安局站下车西走200再南走300米
c.33路居然之家站下车西走500米
3.现场报名(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
(1)《2021年齐齐哈尔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部分岗位需要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蓝底、红底或白底1寸近期证件照;
(4)部分岗位要求的学历批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2019-2021年毕业的海外留学毕业生可报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6)2021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报到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籍电子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5);
(8)报名表上填写的个人择优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②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推荐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材料;③院校盖章的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及在校获得奖励材料;④其他择优证明材料。
4.考生注意事项
(1)只限报考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2)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不符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2021年毕业生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报到证,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4)计划表中部分岗位需要按面试成绩高低选岗,如不服从选岗规则,视为自动放弃;
(5)请考生仔细阅读《关于疫情防控的特别提示》(附件6),按要求做好报考准备;
(6)考生在择优后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需提前与招聘单位沟通,并出具本人签字的正式书面材料;若考生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或因考生在面试资格确认后的任何环节放弃应聘资格导致招聘资源浪费、招聘正常秩序被扰乱的,将视情况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7)此次招聘相关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齐齐哈尔人力资源产业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qqhr-rc.org.cn/,不另行通知。如需咨询相关事项,可按附件1、2中的联系方式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二)择优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各招聘单位择优打分并根据报考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不高于1:5比例择优。如有岗位达不到1:3报考比例,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认为紧缺岗位的可经市人社局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非紧缺岗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并列,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选:1.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相关政策的;2.符合岗位计划表中优先聘用条件的;3.学历层次高的;4.择优打分成绩高的。
(四)考核
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审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
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报考教育系统的参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其他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将视作体检不合格,应聘人员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招聘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其中涉及报名、择优、面试等环节由各县(区)人社部门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