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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09 09:43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02-15
2022年克东县教育局直属学校“名校优生”选聘公告
为落实全市人才工作总体要求,适应教育均衡发展需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解决克东县教育局直属学校专业人才紧缺问题,按照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开展“名校优生”选聘工作的总体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原则及流程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人选确认、面谈、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八个环节的选聘方式,在克东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引进应往届优秀高校毕业生。
二、选聘数量
计划选聘“名校优生”47名。其中克东县第一中学(高中)选聘25名,克东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高中)选聘10名,克东县各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选聘12名。具体岗位名称及专业要求详见《2022年克东县教育局直属学校“名校优生”选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并志愿从事学校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教师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习成绩良好,专业知识扎实,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应届毕业生限2022年毕业;应往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毕业生须在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在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报考人员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岗位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受理报名)。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报名结束时,已被齐齐哈尔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含特岗教师)。
2.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4.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6.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于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2月15日17时将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jyjrsg4322404@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上传报考岗位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应聘者需上传以下资料电子版或图片:
①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②身份证原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证明、教师资格证明等材料;
④高考录取批次证明材料、学习成绩单原件;
⑤大学或工作期间所获荣誉、奖励等材料。
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怀月联系电话:13514650421
联系人:刘孟美联系电话:19975708817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报名成功后,可于报名开始至2月15日17时前查看邮箱审查回复结果(春节假期不审核),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的,不可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择优比选
资格审查结束后,克东县人才办会同克东县教育局对报名合格人员原则上按不低于1:5比例进行择优比选,确定面谈人员名单。报名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是否取消该岗位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市人才办同意后确定。拟进入面谈人员名单经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市人才办备案,并进行统一公示。
(四)面谈
面谈由克东县人才办与克东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侧重人选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察,以“公共基础题+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报考相应学校现行通用教材内容或本学科相关知识。
(五)考察
原则上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经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市人才办备案。由克东县人才办和克东县教育局组成考察组,对拟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查档案,深入了解人选的成长经历、政治表现、德才素质、性格特点和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后,报市人才办备案。
(六)体检
由克东县人才办和克东县教育局组织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来的岗位,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齐齐哈尔人才网”、“克东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的,须在考察期间内提出。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本岗工作的,正式聘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工资、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按照克东县“名校优生”管理引进的人员,安排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相应岗位,薪级工资试用期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津贴补贴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事业单位其他相关待遇。
世界“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给予一次性补助,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5万元。
用人单位为“名校优生”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限制,贷款额度最高为100万元。
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入住克东县人才公寓。
克东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