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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4 16:4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5-04       报名截止:2022-05-12
为满足我办业务需求,加强队伍建设,依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单位为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督查考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督考办)直属事业单位齐齐哈尔市绩效评估中心,经费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负责协助市委督考办做好全市考评社会评价、第三方评价和绩效评估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督查考评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和绩效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督考网以及督考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4人,具体岗位和需求详见附件1:《2022年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督查考评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公开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22年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督查考评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受刑罚处罚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有违纪处分且未解除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且尚有记录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患有精神病史人员。
9.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采取报考人员自愿的方式进行线上报名。报名人员需按要求发送公告中所要求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5月12日(截止5月12日16:00,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包括更正补充材料。建议考生尽早报名,如有问题以便及时更正。)
报名邮箱:qswdkbbgs@163.com。
联系电话:0452-2790835。
监督电话:0452-6179935。
(二)报名材料及注意事项
报名材料需按以下材料顺序排序,需提供清晰拍照或扫描的图片,禁止出现WORD、PDF等格式的报名材料。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2.电子版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蓝底,50K字节)。
3.学历、学位证书图片。
4.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图片(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
5.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盖章(非人事科公章)、主要领导签字的同意报考证明图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在报考证明上写明“XXX已过试用期、服务期”。
6.《2022年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督查考评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图片(详见附件2)。
7.政策性加分需提供佐证材料图片。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扫描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参加考试享受加分政策);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8.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报考需提供名校优生身份证明材料图片。
报名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不符合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市委督考办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应低于1:3。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报名考生关注“鹤城督考”公众号(详见附件3),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将在公众号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笔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允许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
3.成绩发布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考核和体检
由市委督考办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考核不合格或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统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将被视作体检不合格。应聘人员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后在市绩效评估中心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
(六)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予以转正,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纳入齐齐哈尔市机构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2.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设置等有关情况确定。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工作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名者在各环节工作中如发生身体不适或可能涉及疫情方面的特殊问题,应主动进行事前申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本公告由市委督考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