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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3 12:2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7-03       报名截止:2022-07-09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畅通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黑组发[201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发展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见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主页http://www.hlcp.com.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资格等条件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和《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2),以下简称《计划表》。

  四、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三)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仪表端庄、口齿清晰。

  (四)公开招聘教师年龄满18周岁(2004年4月1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本科学历学位且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博士年龄为40(含)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高层次人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为45(含)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读期间及在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计计算。

  (七)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八)符合公开招聘教师的条件的考生,通过笔试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九)应聘人员除须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和《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中报考岗位列明的其他要求。

  (十)紧缺人才岗位专业、学历条件、年龄适当放宽,详见招聘计划。

  (十一)应聘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8:00时至2022年7月9日17:00时。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限内完成报名,未在报名规定时限内提交的报名信息一律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链接进入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下方人才招聘专栏。由应聘者在专栏报名系统中注册用户,填写报名资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以下情况可以通过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名称的,如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专业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3)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4)应聘人员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并确保联络顺畅,公开招聘工作期间因应聘者原因招聘单位无法及时与之联系所导致的不良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2年7月2日-2022年7月11日

  2.审查结果查询:应聘人员可在2022年7月2日-2022年7月11日期间登录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改报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并报教育厅批准,可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并报教育厅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岗位调整计划在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告。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的面试不设岗位比例,不受报名人数限制。

  (三)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发布的通知为准。

  1.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或《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4)原件1份(贴近期免冠二寸照片),并另外上交2张同版近期免冠蓝底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本科、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应届毕业生需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外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各类奖励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以及由在读学校出具的《学生在读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5)职称证书或其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满足报考岗位所规定其他条件的佐证材料,如能够证明工作资历的由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中共党员证明原件1份(需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部门章);

  (8)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未提供证明的视为未与任何企业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因拒报、瞒报劳动关系等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我院将保留向应聘人员追究责任的权利;

  (9)能反映本人研究方向和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10)个人简历;

  (11)报考机械类车辆工程(铁道机车方向)和车辆工程(铁道车辆方向)专业的考生,须提供所学课程的成绩证明(成绩单)。

  2.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复印件需留存。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3.缴费:招聘考试费收费标准依据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不收费。

  4.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以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的考试公告中的时间、地点为准。通过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准考证于笔试前一天到学院现场领取,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方式。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先笔试后面试。按照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的比例,取笔试成绩前3名者进入面试,第3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经学院党委研究是否降低比例,并提请教育厅审定同意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考试方式为面试。

  笔试:笔试内容以近年来国家出台的有关职业教育的三十八个文件为主(见附件6),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年来对职业教育做出的批示及重要讲话精神。

  (2)党和国家对发展职业教育的要求。重点为职业教育定位、高职院校定位、人才培养规划、发展方向;

  (3)关于职业教育深化改革、加强质量、创新发展等方面。重点为创新发展方向、改革重点、质量要求,国家和我省的重要举措,要达到的目标等;

  (4)关于对教师的要求。重点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要求、对素质的要求、对教育理念的要求以及相关举措;

  (5)近年来国家对课程思政方面的相关要求。

  (6)同时对应聘人员文字能力、逻辑能力、思辨能力、基本政治素养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辨能力、业务能力等情况。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

  3.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60%,答辩占40%;按照所占比例进行考试总成绩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考试成绩为面试成绩。

  4.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可进行加试。

  5.考试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1.体检。体检由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其体检成绩为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核。考核由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外调、审档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提出递补意见,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并报教育厅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信息在黑龙江交通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期3天。

  4.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通知。

  (六)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取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教育厅主管部门备案。学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2.实行试用期制度。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3.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自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及其他入职所需材料,不能按期提供或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未按期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4.拟录取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取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六、相关待遇

  (一)引进博士

  被学院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在聘期内可享受以下优厚待遇及优惠政策:

  1.安家费30万元;

  2.每月可享受博士津贴5000元,可连续享受六年;

  3.经学校研究后,可直接聘为副教授七级岗位或教授四级岗位,聘期3年;

  4.若为已婚博士,学校可根据实际帮助协调解决配偶工作问题。

  具体办法详见《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博士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5)。

  (二)其他人员

  被录用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七、特别提示

  (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二)报考专业目录主要参考:

  1.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3.关于新旧专业区分,可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

  (三)现场确认、笔试、面试等工作开展时间我院会依据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及疫情态势做出相应调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院网站所发布信息。

  八、联系方式

  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纺化路1号

  邮编:161000

  电话:(0452)808561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编制招聘网看到的信息)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电话:吴老师曾老师(0452)8085620

  九、本公告由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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