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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1 11:31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8-18       报名截止:2022-08-20
为适应我县教育发展需求,依据《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龙江县第二中学(普通高中)和龙江县特殊教育学校,共计划招聘20人(其中:高中17人、特殊教育学校3人,具体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两所学校均为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统招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无劣迹行为。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9日)。
4.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统招师范类大专学历;报考高中教师应具有一批次录取的统招本科学历或统招研究生学历,地理专业可放宽至二批次录取的统招师范类本科学历。
5.所报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一致;
6.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有精神病史人员;
5.龙江县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龙江县教育局(县府街8号)
3.联系人:县教育局祖卓焕,联系电话0452-5839921;
县人社局马斌,联系电话0452-5835818
4.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需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高中教师还需提供批次录取证明;
(3)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
(4)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符合省政府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在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县/区)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按规定缩减招聘人数。急需的学科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或无人报考出现空岗,经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或部分变更招聘计划;
(4)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负责,资格复审由考核小组负责,资格确认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本人负责。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1.笔试(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教育理论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统一公示3个工作日。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对应的现行教材知识。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下列优先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符合省政府相关优先聘用政策的、面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龙江县户籍的。
(四)考核与体检
严格教师准入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按《关于认真做好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办〔2004〕44号)文件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龙江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后,由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程序到人社部门和编制部门办理聘用、落编手续。
2.聘用人员按要求时限报到,无故超过7个工作日没有报到的,将视为被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办理聘用手续时需由本人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档案,证件不全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后在本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
四、相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四)本公告由龙江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龙江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