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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0 15:17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见文内
按照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安排,依据《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要求,饶河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含)即1988年9月10日(含)至2006年9月10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9月10日(含)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9月10日(含)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我县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七)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线上报名及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线上+线下报名。①线上报名采取微信小程序“WPS表单”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8:30至10月25日17:00期间,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线上报名须知》(附件3)。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②线下现场招聘会意向报名。时间及地点为: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招聘专用会场
(2)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3)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4)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
地点:四川大学就业中心3楼招聘会场
(5)长沙(湖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3日(星期日)下午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7)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8)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
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线下招聘会已进行现场意向报名的考生仍需进行线上报名,最终报名以线上报名信息为主。
2、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3、报名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10月26日9:00至10月28日9:00期间按通知要求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饶河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低于60分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可关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笔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综合应用能力》×70%+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可通过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3、笔试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0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4.面试资格现场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等事宜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选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达不到相应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若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因考生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或未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5.面试: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由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实施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小组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最终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五)公示聘用
考察与体检合格后,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经调查核实确实不适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12个月,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含试用期)。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相关待遇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享受《饶河县“边城聚才”政策27条(试行)》(附件4)相关待遇。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六)所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
公告中未尽事宜由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相关通知以饶河县政府网站发布为准,请考生予以关注。
咨询电话:0469—5627018
附件:
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工作人员网络报名须知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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