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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10 21:5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6-10       报名截止:2021-06-24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等文件规定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有关部门同意,鹤壁市鹤山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及人数
根据我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本科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指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指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并取得学位证的人员;
6.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人员;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资格与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8:00至6月24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bhsq.gov.cn/),点击浮动窗口“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电子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蓝底、红底均可,jpg格式,大小2M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自动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根据报考者填报的资料信息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1年6月25日17∶00后,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鹤壁的,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鹤壁的,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24日9∶00至6月25日17∶00持相关材料到鹤壁市鹤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市鹤山区政府3号院417房间),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名单在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bhsq.gov.cn/)进行公示。
3.网上缴费。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6日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根据河南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6月24日9:00-17:00至6月25日9:00-17:00到鹤壁市鹤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市鹤山区政府3号院417房间)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系统将于报名日期截止后统一生成《报名登记表》,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以备面试现场确认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6日8:00至7月10日9: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点击浮动窗口“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2.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直至取消职位;核减或取消拟聘用职位情况,在鹤壁市鹤山区政府网统一公布。对拟聘用职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若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考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疫情防控要求。
(1)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
(3)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考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进行。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做答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参加笔试。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可同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在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持《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要提供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人事代理合同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教育高等院校在读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三方协议书,还须提交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重点核查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在职人员还须查验其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bhsq.gov.cn/)上公布,请应试者注意查询。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十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由鹤壁市鹤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体检对象接到通知后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鹤壁市鹤山区,不得参加其他任何招聘,否则解除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网(www.hbhsq.gov.cn)是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的工作网,公开招聘人员每个环节的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址进行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本方案由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于工作时间提供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392-6878781
监督电话:0392-6937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