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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7 11:39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1-09-13       报名截止:2021-09-17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0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洛阳师范学院位于千年帝都、牡丹花城、丝路起点——洛阳,是一所具有105年办学历史的省属本科院校。2011年获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2018年以优异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给予了学校“有活力、有品位、有温度、有颜值、有潜力”的评价;2020年被列为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有23个学院,74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人,学校占地2850亩,建筑面积近71万平方米。
学校现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特色专业2个、精品课程3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个;省级特色专业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6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国家级本科一流课程2门、省级本科一流课程14门、省级课程思政项目6项、教学团队6个、教学名师6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9个、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7个、河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5个;获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33项、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21项、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优秀论文2篇。
学校自2016年以来,连续入选ESI数据库排行榜,化学学科ESI排名持续保持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旅游管理学科获批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现有省级重点学科8个。获批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创新联盟、中原经济区智慧旅游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40余个。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组织、人事、教务、学工、科研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人事、教务、学工和教学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拟招聘40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洛阳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9、2020、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参加学校现场资格审核时已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应聘教学科研岗位和管理岗位者须本硕专业均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应聘辅导员岗位者专业不限。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洛阳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7.根据工作需要,年龄限定为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8. 应聘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等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岗位者需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应聘辅导员岗位者需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在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担任过学生干部;
9.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到校工作后,须兼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二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 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同时发布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和洛阳师范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lynu.edu.cn/),发布时间为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 9月 14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登录“洛阳师范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23),报名时间为2021年9 月13日至2021年9月17日18时止。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参加笔试前,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及资格核查,届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各1份;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辅导员岗位报名者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担任学生干部证明;
5.辅导员、思政教师岗位报名者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按照1-5的顺序排列、装订,审核原件后复印件学校留存。
重要提示:上述材料审验原件,留复印件。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和学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谷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379-68618061.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应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及分岗位排名于笔试结束一周内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某一岗位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按照应聘岗位类别分类进行:思想政治辅导员岗位采取演讲、答辩形式;教学科研岗、管理岗采取试讲、答辩(有特别要求的可增加实践操作环节、专业知识测试等)等方式进行。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布成绩及排名。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将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同一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面试成绩视为零分。面试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4. 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洛阳师范学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实施。(特别提醒:①进门需出示证件及健康码;②入校后,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均须全程佩戴口罩,确认身份、面试答辩环节除外;③进入考场等室内区域,应聘人员需配合工作人员提示二次测温,并进行手部消毒,合格者方可入内;④根据防控需要,学校可随时调整防控措施,应聘人员须配合学校的整体安排落实防控要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名单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缺额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审核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上报拟聘用人员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聘期一年,试聘期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9—68618061(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9-68618034(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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