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01-07 20:02   责任编辑:xiatian
报名开始:2020-12-30       报名截止:2021-01-10
为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荥阳市卫健委研究同意,荥阳市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名(其中荥阳市人民医院120名、荥阳市中医院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各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荥阳市区域内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在职的工作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相关要求的。
三、招聘人员岗位、数量及其他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荥阳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ingyang.gov.cn/)及医院微信公众平台(医院微信公众号:“责任荥医”和“荥阳市中医院”)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请应聘者及时登录查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月8日8:00—2021年1月10日17:30.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7734800187.
考生登陆荥阳市人民政府官网由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个人信息(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招聘单位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未通过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可再次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提交信息截止时间(2021年1月10日17:3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2021年1月10日17:3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网上报名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截止时间(2021年1月10日17:30)之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依据。
4、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21年1月14日8:00至2021年1月16日17: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格式)。打印笔试准考证截止时间(2021年1月16日17:30)之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打印,请考生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应完整清晰,内容不得改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按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5、招聘岗位与资格审查通过考生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果达不到1:3.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实际工作研究,确定降低开考比例有关事项。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报名者提交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的,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总医院任何形式招聘。
(三)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根据岗位专业要求分类考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4)参加考试,证件不齐或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
4、报考且符合实用型人才岗位报考条件的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将在原报名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可在荥阳市人民政府官网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经资格确认,对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需要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及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将在荥阳市人民政府官网及荥阳市人民医院、荥阳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查看。
2、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考生须填写《荥阳市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附件2)一式2份及《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网上报名时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荥阳市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格式打印);
(4)毕业证、学位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历验证报告(考生自行在中国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规培证等与所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资质证件。
3、面试办法
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综合素质考核包括仪表举止、综合素养、语言表达、思维分析等;专业水平考核考生对应聘岗位知识的掌握程度及相关业务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部分岗位存在加分情况的,按照《荥阳市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面试资格确认后,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面试资格确认的比例时,报考该岗位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时,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荥阳市人民政府官网及荥阳市人民医院、荥阳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查看。
4、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1、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额末位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或免笔试的出现名额末位并列时,通过面试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荥阳市人民政府官网及荥阳市人民医院、荥阳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和相关岗位从业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3、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无证件、迟到或无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并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产生的相应岗位空额,按岗位类别在招聘岗位限额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产生的相应岗位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七)公示、聘用
拟录用人员在荥阳市人民政府官网及荥阳市人民医院、荥阳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分别按荥阳市人民医院、荥阳市中医院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本次招聘的人员将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方式,人事、组织关系和相关待遇将按照荥阳市总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由荥阳市总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并邀请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予以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违背组织原则、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关应聘者的应聘资格。
(四)所有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要认真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纪律,所提供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者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本着对应聘者、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请各位应聘者来院应聘之前,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4)相关规定。
(六)本次招聘的受聘人员,必要时应按照总医院的统一安排实施“县聘乡用”参与支援基层卫生院工作。
(七)本公告由荥阳市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咨询电话:荥阳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64622010
荥阳市中医院人力资源科:64689739
监督电话:荥阳市人民医院监察审计部:66125326
荥阳市中医院纪检监察室:64689795
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66125867
附件:荥阳市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表.doc
荥阳市总医院
2020年12月30日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加快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河南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单位工作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9名,其中事业编制131名,人事代理人员14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
市疾控中心及乡镇卫生院招聘在编工作人员13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城区医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14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需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尚未就业的毕业生。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专科学历人员年龄在27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主治医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dzrs.dengzhou.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本次招聘有关的工作事项将适时通过该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8:00至1月15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规定时间内登录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dzrs.dengzhou.gov.cn),点击浮动窗口“2020年邓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电子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照片(上传照片要求真实,蓝底、jpg格式、大小2M以内、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否则无法通过审查)。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自动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根据报考者填报的资料信息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11日9:00至1月15日17: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应在报名有效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照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允许提交报名资料。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大学生村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条件的笔试成绩加10分。大学生村官是指在本市辖区内乡镇任职期满且考核合格。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邓州的,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邓州的,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
大学生村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聘用合同、服务期满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毕业证书、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于2021年1月15日工作时间到邓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加分。
4、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1年1月16日11:00之前登录原报名网站,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系统将于报名日期截止后统一生成《报名登记表》,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以备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时使用。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21日8:00至1月22日17: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点击浮动窗口“2020年邓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7、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核减或取消拟聘用岗位情况,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对拟聘用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8、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低要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10、报考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应聘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测量合格(不高于37.3℃)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聘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带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卷面成绩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医学基础知识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内容。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应聘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办法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内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2的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确认时间、方法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dzrs.dengzhou.gov.cn)上公布。
应聘人员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提交的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按同一代码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3)领取面试通知单后不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如有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4)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3、总成绩
(1)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如果直接参加面试,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对报考同一岗位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招聘计划数内末位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学历高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进行排名,仍相同的,加试面试。面试缺考、弃权、作弊的,不参加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因自愿放弃资格、不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重点是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因自愿放弃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照总成绩排名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有关要求
1、凡被聘用的在编人员需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五年内不予办理工作调动。
2、凡被聘用的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提供毕业生毕业证、个人档案及就业报到证。
六、城区医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
经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城区医院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同步进行。
1、城区医院招聘对象均实行人事代理制,应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负责薪酬待遇。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才介绍手续,人事代理人员档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2、人事代理人员的工龄计算、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养老保险(企业)、档案工资等手续按人事代理的相关规定办理。由用人单位初审并报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备案、归档。
3、由用人单位负责对代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每年将《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送交市人事代理机构备案、审核、归档。
4、对违反聘用合同和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人事代理机构审核,由用人单位按上级有关规定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5、用人单位要对人事代理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同步办理相应的各类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手续。市人社局、卫健委和有关部门要进行跟踪监督,以确保人事代理人员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
6、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代理人员协商,可续签或中止合同。因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由用人单位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择业。
七、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招聘公告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市疾控中心及乡镇卫生院招聘在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咨询电话:0377-62287819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1-63399189
监督电话:0377-62124239
邓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