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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28 16:4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2-25       报名截止:2022-03-01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结合禹州市规划展览馆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禹州市规划展览馆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8日-3月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禹州市规划展览馆(禹州市阳翟大道156号)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应聘人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就业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提交《禹州市规划展览馆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单色背景、正面、2寸免冠2022年近期证件照2张。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禹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3.领取准考证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禹州人社微信平台,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准考证》为考生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4.其他事项
(1)岗位核减
该招聘岗位的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次招聘活动取消。
(2)加分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从许昌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许昌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3月10日17:30前将身份证、报名表、入伍批准书、退役证书、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禹州市规划展览馆(禹州市阳翟大道156号),逾期将不再受理。
(3)本次招聘中,考生除体检费用外,不再缴纳其他任何费用。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按照《笔试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相等时,低于本场面试平均成绩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考生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一名为主考官,全部从异地选调。面试考官小组一旦组成,即在全封闭状态下开展工作。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因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成联审小组,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职人员考生自考察之日起15日内应将档案交至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房间(禹州市禹王大道99号),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五、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健康要求:报名人员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无异常;报名人员应提供报名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在报名全程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
不得参加报名的情形: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不能提供报名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报名前21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报名。报名人员对上述情况如有瞒报行为,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应聘人员法律责任。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上述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六、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有关工作事项将适时通过禹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zhou.gov.cn)、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有关招聘的政策可通过禹州人社微信平台留言或者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374-2078059
监督、举报电话:0374-8279622
禹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