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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8 16:4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9-13       报名截止:2021-09-15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建校于1948年,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兼有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哲学等学科门类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有65个本科专业、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建设一级学科及2个省级重点建设二级学科,全日制在校学生近30000人。学校现有3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多亩,主校区位于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组织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以及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会计、审计、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放射、眼科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者,年龄放宽至3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2019、2020、2021年择业期内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应聘会计、审计、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放射、眼科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者放宽毕业年限;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5.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财经政法大学(http://www.huel.edu.cn/)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13.进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上午8:00至2021年9月15日下午18:00结束。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的相关信息(若本人查阅信息不及时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如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371-86156739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相关信息将在学校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5日内于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布。
笔试环节如出现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采取专家组现场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成竞争,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有违规违纪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不能入职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以上变动信息学校将及时在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86155836(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