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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恩施州巴东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9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1 19:4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满足温县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5名,聘用后列入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县政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共招聘幼儿园教师15名,其中温县实验幼儿园4名,温县县直机关幼儿园5名,温县第三幼儿园6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温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相同效力;

  5、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温县籍毕业生、参加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温县籍毕业生、温县籍或下派到温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温县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温县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温县籍或下派到温县服务的河南省政府购岗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已取得相关有效证件(证书及证明)且未进入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一项,不得重复享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犯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4、曾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开除、辞退的人员;

  5、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三支一扶人员等;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所有人员应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37.3℃)的方可报名及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符合防疫要求的准予报名考试。报名及考试时要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考生有义务随时关注本次招聘指定工作网站发布的信息,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行程码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考试。

  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一)发布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方案及相关信息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wenxian.gov.cn)进行发布。应聘人员务必经常登录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

  资格初审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但在考察阶段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已就业人员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填写并提交《2021年温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及近期2寸彩色蓝底同版正面免冠照片5张;

  (6)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考生,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未提供者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缴纳考务费6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成员报考的免交考务费,报名时需提交其家庭的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最低限定比例为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拟招聘岗位。因取消不再招聘的岗位,通知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愿重新申报的,退还所交考务费。

  (三)考试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心理学、幼儿园管理、教育政策法规等)和幼儿教育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笔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交费票据,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数缺额的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

  面试采取模拟授课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模拟授课10分钟,占50分;才艺展示5分钟,占50分,其中钢琴弹唱(必考)3分钟,舞蹈、简笔画、讲故事(选考一项)2分钟。

  面试时,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成绩在相关网站公告,应聘人员可自行查询。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一部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号)、恩施州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9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工作方案》(州人社函〔2021〕41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计划,拟考核聘用2019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19年经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我县服务、服务期满且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巴东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具体见《巴东县2021年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9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尚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

  招聘具体条件详见《巴东县2021年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9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长江巴东网(http://www.cjbd.com.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1)时间:2021年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巴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01室(信陵镇巫峡路19号)。

  (3)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巴东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9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年度考核情况、服务期满证书等材料,所有复印件须经应聘者本人亲笔签名)。

  2.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县人社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拟聘人员的身份、学历等基本情况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否存在违纪违法、“一票否决”等不具备招聘资格的情形。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核对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组织考核

  县人社局、用人单位共同组成考核组到考核对象工作的单位,通过面谈、座谈考核、查阅个人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核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组织体检

  县人社局及时组织考核入围对象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入围对象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等依规可延迟体检的,按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

  招聘单位或受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对结果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五)确定拟聘对象

  县人社局党组集体听取考核组考核情况汇报,包括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考察、体检、可能影响聘用的情形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确定拟聘对象。

  (六)组织选岗考试

  1.选岗考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仅作为考生选岗的依据。

  3.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选岗顺序为:由符合专业限制条件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专业对应的岗位;待专业限制的岗位人选确定后,余下所有考生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专业不限的岗位。

  4.笔试时间、地点以及择岗时间另行在长江巴东网公告。

  5.未参加择岗考试或未参加岗位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七)招聘结果备案

  拟聘对象岗位确定后,县人社局及时依规对拟聘人员进行备案。备案前应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以人社部门下发的备案文件为依据,办理聘用人员入职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在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聘用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等人事聘用手续。考核聘用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四、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组织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组织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江巴东网(http://www.cjbd.com.cn/)为本次招聘公告、测试公告、测试成绩、结果公示、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巴东县人事考试中心0718-4333315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出现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如面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告。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若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

  如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聘用文件下发15日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凡未按规定领取有关证件、通知的和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招聘工作中无论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温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6198581

  监督电话:0391-6132155

  2.巴东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x (22.02 KB)
1.巴东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x (13.9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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