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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8 21:0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5-18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全面提升隽水镇城区社区工作者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通城县隽水镇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27名。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隽水镇城区社区户籍的居民或在隽水镇有合法固定居住场所且居住1年以上的居民及社区聘用的在社区工作1年以上的网格员和后备干部。(需提供居住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居住证明。注:隽水城区社区是指隽水镇和平社区、雁塔社区、湘汉社区、秀水社区、白沙社区、新塔社区、旭红社区、银城社区、宝塔社区、古龙社区等10个城区社区);
2.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1.定向招聘对象。面向县委政法委在岗在册的网格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2.社会招聘对象。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至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大专或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5.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予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县民政局、隽水镇政府负责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 27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
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通城县招聘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专班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考生凭身份证于6月2至3日到隽水镇社区治理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和面试使用同一张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领取准考证时缴纳考试费用50元。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60%加上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应知应会的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根据招聘人数与考试人数1:1.5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重点测量考生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反映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须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面试考生中产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考察不合格或弃权者而造成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面试考生中产生。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通城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隽水镇政府统一安排到城区社区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关于加强城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隽办发〔2020〕6号)文件规定执行。新聘用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七、补充说明
(一)加分政策。一是参加笔试人员在社区连续工作2-3年的,加2分;在社区连续工作4-6年的,加4分;在社区连续工作6年以上的,加6分;二是报考人员凡取得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取得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在笔试成绩中加15分;三是报考人员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或表扬)的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获得国家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中加20分(表扬和表彰的见相关文件或荣誉证书)。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加分按就高原则只选定高的一项加分,不叠加。
(二)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考生总成绩以享受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得分由高到低排名,享受加分后的笔试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1.退役军人优先;
2.经隽水镇党委推荐的在职网格员,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社区党员、居民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优先;
3.社会工作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及法律等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和法律援助、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专业社会人才优先;
4.应届毕业生优先;
5.高学历者优先。
八、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必须积极配合进行核酸检测。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招聘工作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2年通城县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通城县民政局 通城县隽水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7日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公务员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和《恩施州州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州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2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根据州委编委的意见,州委办公室等单位共计划遴选62人。其中,部分职位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遴选。具体职位详见《2022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恩施州县(市)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涉及机构改革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已进行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可以报名。
2.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恩施州县(市)级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可以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5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含工作期间取得学历)的公务员工作经历要求为3年以上(含试用期)。
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市)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任职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4.除选调生外,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5.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3年5月以后出生)。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参加过2022年各级公开遴选、公务员招录考试的。
“参加过”是指在各级公开遴选、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只要在报名阶段通过了报考单位的资格审查,即视为参加过考试。
7.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工作经历年限、任职时间、报考年龄等时间均计算到2022年5月,年龄、学历以干部人事档案认定结果为准。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各地各单位根据遴选职位和资格条件,动员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积极报考。
第二,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2022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2022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各县(市)党委组织部根据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和人岗相适度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推荐。
第三,各县(市)党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在2022年5月23日前将《2022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人员名册》(附件4,盖章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第四,获得推荐的报名人员于2022年5月25日8:30至5月27日17:30登陆恩施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恩施州县(市)级以下的单位推荐报名工作,由相应的州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参照上述步骤进行。
2.资格审查。各遴选单位在网上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反馈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经相关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达不到5:1的,核减或取消该遴选职位计划并在恩施州党建网公布。特殊情况经遴选单位申请,州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改报期间,遴选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予以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3天向本县(市)党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州委组织部商遴选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
(二)考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恩施州党建网统一发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恩施州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阅卷结束后,报名人员可登陆恩施州党建网,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州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恩施州党建网公布。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干部档案专审表、现任职务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工作经历证明、承诺书等材料原件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本县(市)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恩施州县(市)级以下单位的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州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第二,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材料报遴选单位。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第三,各遴选单位集中对报考本单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向州委组织部反馈资格复审情况。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核减或取消职位计划。
3.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如面试环节同时组织进行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
4.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在职位报考条件中已经明确说明的,遴选单位还需组织实施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一般与面试同步进行。
5.成绩合成。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占35%、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不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
(三)考察和体检
1.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遴选人数较多的职位,可以按照1.5: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人员名单在恩施州党建网公布。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察和体检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可同步进行。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由遴选单位商州委组织部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研究决定
各遴选单位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以及考察人员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排序,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试用人员。
(五)公示
拟试用人员在恩施州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试用的,由各遴选单位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试用资格。因取消资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研究是否递补。试用人员文件下达后放弃试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试用与任职
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各遴选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遴选单位办理任职手续时,参考其原任职情况,合理确定职务职级。报名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
四、纪律要求
报名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和《恩施州州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疫情防控
报名人员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最新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考试时间、地点等工作事项的,将在恩施州党建网另行通知。
遴选政策咨询电话:0718-8429026;8230099。各遴选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2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