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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黄冈市直部分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2 19:3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10-18       报名截止:2022-10-20

  为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满足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下称“市委组织部”)、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组织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计招聘12人,涉及市直2个部门所属4家事业单位共7个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黄冈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发布公告

  《公告》(含《岗位表》)通过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黄冈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grsks.gov.cn/)面向社会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根据网上公布的信息,下载填写《黄冈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下称“《报名表》”,附件2,打印一式两份),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2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红底)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地点: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一楼大厅(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96号)。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五、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1.关于年龄截止时间。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1日,各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关于工作经历。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所学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0月11日(公告发布之日)。

  4.关于专业。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六、考试

  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本次招聘考试工作采取分类实施的办法进行。

  (一)黄冈市委组织部信息管理中心。

  该单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其中:①信息技术人员岗位(ZX01)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计算机和档案管理相关知识等;②人事档案信息录入人员岗位(ZX02)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电脑基础知识、档案管理相关知识和行业政策法规等。

  (2)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3)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到1:3未达到1:5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专业知识占60%),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考试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

  (二)黄冈市博物馆、黄冈市龙王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黄冈艺术学校

  以上三个单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若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10比例,则组织初试筛选,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设置初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1.初试。

  ①市博物馆讲解员岗位(ZX03)、市龙王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讲解员岗位(ZX05)、艺术学校主持人岗位(ZX06)的初试由考生提供指定内容的初试视频。视频时长为3-5分钟,包括自我介绍及指定内容的讲解。考生拍摄时不得化妆,素颜拍摄,不得后期美颜处理。拍摄视频应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②市博物馆考古员岗位(ZX04)、艺术学校舞台灯光操控师岗位(ZX07)的初试为专业知识笔试。

  2.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其中:①市博物馆讲解员岗位(ZX03)、市龙王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讲解员岗位(ZX05)采取模拟讲解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②市博物馆考古员岗位(ZX04)采取考古现场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③艺术学校主持人岗位(ZX06)采取现场脱稿朗诵与模拟主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④舞台灯光操控师岗位(ZX07)采取现场答辩与舞台灯光实操的方式进行。

  3.考试成绩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未进行初试的,加试专业知识。

  (三)考试工作有关要求

  1.各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hg.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2.考试各环节(包括笔试、面试、初试)均设置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初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由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在考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岗位竞争等情况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在面试考前划定。具体合格线另行公告通知。

  3.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4.笔试、面试、初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七、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以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八、公示、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定,在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见《岗位表》中各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13-8678807(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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