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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冈团风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7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7 19:3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4-07       报名截止:2023-04-21

  为深入实施“才聚荆楚 梦圆黄冈”计划,加快团风县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支撑引领作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3日核准备案,中共团风县委组织部、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7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和对象

  计划公开招聘70人,其中高层次人才54人,急需紧缺人才16人。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团风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读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团风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黄冈人事考试网、团风县人民政府官网以及团风党建、团风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2.公开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周五)下午17:00。报名人员在网站下载并填写《团风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对于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提供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学生成绩单以及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近期1寸免冠彩色近照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三好学生”证书〕等电子文档、扫描件,打包一并发送至tfxrcb@sina.com邮箱。邮件主题请严格按“职位+姓名+毕业学校+研究生或本科生”填写,请加以确认(确认电话:中共团风县委组织部人才股:0713-6150578,并留下本人手机号码便于联系)。本次招聘免收考试费。

  3.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及时打印《团风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建议打印4份)。

  (1)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①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6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4月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②关于应届毕业生学历及学位取得时间节点问题。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如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予录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

  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详见附件4)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4.测试。根据招聘工作总体安排和各岗位报名人数,测试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直接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由中共团风县委组织部、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笔试、面试公告在团风县人民政府官网以及团风党建、团风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另行发布。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并及时发布公告。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加试笔试,并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加试笔试设置最低合格线。最低合格线为笔试满分折合成百分制后的40%,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面谈考核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重要提示: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各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的,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组织加试一场笔试,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体检。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团风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中共团风县委组织部、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未签订或者拒绝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团风县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7.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重点跟踪培养。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有关政策

  1.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黄冈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黄发〔2017〕13号)文件规定,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2.试用期满享受特设岗位待遇。对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设岗,享受副高级、中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管理职员七级、八级设岗,享受正科级、副科级工资待遇。

  3.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录用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对符合团风县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经申请可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其子女在团风城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4.管理培养。公开招聘录用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由中共团风县委组织部统筹管理和培养,作为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表现优秀且具备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5.服务期限。本次招聘人才原则上在团风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批准调动的除外),服务期从录用之日起计算。

  四、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由中共团风县委组织部、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聘用人员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聘用人员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对无故自行放弃的人员,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联系电话:0713-6150578(县委组织部人才股)

  0713-6307807(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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