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2-04-29 15:43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4-27       报名截止:2022-05-05
2022年度大冶市第一中学校园招聘公告
为优化我市高中(中专)学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大冶市第一中学面向湖北大学2022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面向湖北大学2022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2名,详见附件1《2022年度大冶市第一中学校园招聘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具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相应等级证书也可以报名应聘,但应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具有2022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应聘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非2022届毕业生。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和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
(一)线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线上报名时间:4月27日至5月5日12:00
线上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步进行,各应聘考生扫码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纸质复印件材料在笔试考试前上交。具体材料如下:
1、大冶市2022年度高中(中专)教师校园招聘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3、在线学籍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相应等级证书)复印件;
5、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大冶市教育局联合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保留。
(1)笔试形式及内容
本次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校园网公告)。
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校园网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人数超过1:3比例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笔试人数不足1:3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笔试总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三)现场签约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来确定。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原则上只向下递补一次。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考核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3.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应于2022年8月1日前将本人毕业档案寄到大冶市教育局人事管理股审查。逾期不寄达的,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档案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应于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并将证书、证明于8月1日前送达大冶市教育局人事管理股审查,逾期不送达的,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5.体检考核合格人员不得擅自放弃岗位,否则将相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及有关单位,并在规定时期内不受理大冶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申请。
(五)选岗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来确定。选岗结果在大冶市政府网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一个聘期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因防疫工作要求,本次招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3.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4.因各种原因导致“校园招聘”岗位计划空缺的,空缺计划将调剂到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计划中,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5.本公告适用于本次校园招聘,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大冶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4-8729796
大冶市教育局0714-889753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