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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28 19:4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2-28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一、学校简介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学校本部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州市,并建有武汉校区。学校现有教职工3184人,专任教师229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974人。现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15个二级学科;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175个二级学科。设有102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32714人,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4158人,来华留学生1000余人。
二、学院简介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院本科生1800余人、在院博士硕士研究生140余人。学院现有教职工103人,其中专任教师73人,实验教师13人,管理教师17人。专任教师中教授13人,副教授3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6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35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32人。学院现有仪器系、自动化系、信息系和电工电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1个博士学位点、2个硕士学位点和5个本科专业,凝练出了9个主要科学研究方向。
近年来,学院先后建成了国家级电工电子基础课程教学团队、国家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湖北省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试点专业、湖北省荆楚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试点专业;学院教师先后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40余部,其中有3部获批为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有2部获批为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学院教师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专项等纵横向课题100余项。在全国和湖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赛佰特杯”全国大学生物联网创新应用设计大赛中,电子信息学院的参赛选手多次获奖。在电子信息学院近2万名历届毕业生中,绝大多数均在世界各地各行业中做出了可喜成绩,已经涌现出了大批大学教授、专家学者、公司老板、企业高管等杰出人才。
三、招聘岗位
学院面向国内外诚聘优秀博士、学术带头人、及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招聘人才的研究方向包括:人工智能、信号与信息处理、电气工程及自动化、通信技术、自动化与控制、机器人、物联网、大数据等方向。同时欢迎相关交叉学科人才前来应聘。
专任教师岗位的博士给予事业编制,同时享受以下待遇。
(一)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及博士津贴
1.根据应聘者的承担项目、获奖情况以及发表文章等情况,认定博士的学术水平为A、B、C三档中的某一档。
分档 |
安家费 (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博士津贴 |
|
文科类 |
非文科类 |
|||
A档 |
45 |
5 |
10 |
由学院按学校要求考核并确定发放标准和发放方式。低职高聘者不享受博士津贴。 |
B档 |
30 |
3 |
5 |
|
C档 |
20 |
学院将为每位博士再增加5万元经费资助设备或者文章发表。
2.安家费发放形式:在工作地购买自住商品房的可一次性全额发放安家费;未购房的,安家费首次可发放50%,剩余部分待购房时发放。
3.科研启动费资助期限为3年。
4.对于学术水平超过A档、特别优秀的博士,经学校研究定为A+档。设立人才引进调节基金,对A+档博士或世界排名前300名大学(泰晤士高等教育最新排名)毕业的博士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各项待遇从优面议。具体标准由学院提出建议后报人事处审核确定。
5.获国家级成果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五),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三),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二)的,适当增加安家费。
(二)居住及工作条件
除安家费外,学校提供人才公寓周转住房一套(间),前2年房租由学校补贴,学校为每位博士提供基本家具、空调、热水器和基本生活用品等居住条件,供其“拎包入住”。
学校为每位博士提供工作室,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工作设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建立实验室,搭建实验平台。
(三)配偶安置
配偶安置政策仅限当年新引进人才。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同时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不含专升本),且新引进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安置有事业编制的工作:
1.新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达到A档及以上;
2.新引进人才具有正高级职称。
具体根据《长江大学配偶安置政策说明与实施细则》(附件1)办理。
(四)子女入托入学
学校协调解决子女入托、入学(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市内优质教育资源。
(五)低职高聘
根据《长江大学低职高聘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
长江大学配偶安置政策说明与实施细则
学校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博士的配偶予以安置,具体如下:
1.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配偶安置原有政策废止。
2.适用对象。配偶安置政策仅限当年新引进人才,即纳入招聘计划且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新引进的人才。无论婚否,新引进人才入职后人事部门不再受理配偶安置申请。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本校在职教工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学校不再安排其配偶工作。
3.新引进人才学术水平条件。新引进人才学术水平须达到A档及以上,或具有正高级职称。新引进人才入职后学术水平达到A档或取得正高级职称,不予安置配偶工作。特别杰出并在业界具有重要影响力,且符合我校学科发展急需的人才,由学校人才工作委员会组织论证予以确定;其配偶不符合学校安置条件但又要求解决的,报请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配偶年龄及学历条件。配偶须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上。配偶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同时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不含专升本)。
5.配偶工作性质及岗位。同时符合以上新引进人才学术水平条件和配偶学历条件的,学校予以安排工作,有事业编制。具体工作岗位由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和“人岗相适”原则予以确定。
四、联系方式
学院对于人才求贤若渴,优秀人才待遇采取一人一议。对于全部引进人才,由院长全程对接,落实学校和学院政策,提供优良研究与办公条件。
招聘邮箱:100860@yangtzeu.edu.cn,邮件标题注明:本人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编制招聘网
联系电话:0716-8060634沈老师
通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电子信息学院10号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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