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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6 14:5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9-26       报名截止:2021-10-22
根据企业人力资源状况和发展实际需求,为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按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预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拟向社会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见文末《监利市自来水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没有吸毒贩毒史。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吃苦耐劳、能胜任相关工作,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和思维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要求。
4.学历: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全日制专科学历28周岁以下(即1993年10月22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32周岁以下(即1989年10月22日后出生),凡取得与所应聘岗位专业相关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者(二级或以上)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22日后出生)。
6.具备拟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文末表所列)。
7.熟练运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
加分条件:从事与应聘专业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且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因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不良征信记录的;
5.其他不宜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在“监利发布”、“监利自来水公司”、“监利电视台”等微信公众号和“湖北公共招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从发布之日至2021年10月22日24:00时截止(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和地址:
线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将材料扫描后发至邮箱。
邮箱地址:1120488674@qq.com
线下报名地址:监利市人社局6楼618办公室
(容城镇玉沙大道109号)
报名咨询电话:0716-3568505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监利市自来水公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4)近期免冠正面蓝底1寸彩色电子照片两张(报名表上需贴电子照片)。
(5)已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合同的,需提供就业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如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被检举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资格。每一环节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人员都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同一岗位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达不到比例则减少或取消岗位计划。
(四)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
2.笔试:符合条件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分数采用100分制(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监利自来水公司”微信公众号)。
3.面试:取笔试成绩分数最高且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到低排序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采取100分制(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监利自来水公司”微信公众号)。
4.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笔试和面试折算得分和总成绩得分均实行“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且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有注册市政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者优先。
(六)体检
初选人员确定后,公司通知初选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公司组建专班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社会关系等。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初选人员经体检、政审两个环节后的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初选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监利市人社局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均为七天。
(十)试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
(十一)人员录用和薪酬待遇
1.实行试用期管理:对拟聘用的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考察,考察结束一周内,此次招聘领导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评价,经综合评价认为符合使用条件的,立即签订3年期劳动用工合同,经综合评价认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职责的,放弃聘用。
2.薪资待遇:试用期间,按2200元/月发放基本工资,无五险一金;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按公司正式员工核算待遇,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不低于社平工资100%。
3.持与所应聘岗位专业相关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二级或以上)者或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公司将每月适当发放人才引进津贴。
五、其它事宜
1.所有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招聘单位承诺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不退还报名资料。
3.招聘单位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4.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5.本次招聘统一组织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6.应聘人员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需保持24小时畅通,如电话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未能及时通知招聘相关事项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监利市自来水公司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