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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4 21:0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5-24       报名截止:2022-05-27
为满足农场用人需求,根据工作需要,熊口农场拟从协理员中招聘2名企业工作人员(实行企业劳动合同制管理,聘用办法详见本公告第十条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
招聘2名企业工作人员,实行企业劳动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在熊口农场工作的协理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必需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开考资格界定
报名及资格审核结束后,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即可开考,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由熊口农场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需求,提出是否保留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4日至5月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熊口农场党政办
3、联系电话:0728-6631173
(三)报名要求及办法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应信守诚信原则,对提供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填写信息错误、填写字迹模糊等情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资格审查由熊口农场组织部负责。
(四)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现场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复印件上“属实”标注应由考生本人签注。
2、如考生本人无法赴现场报名,亦可出具与被委托人共同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他人代报。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委托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相关材料到报名点代之报名。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8日上午08:30—10:00
笔试地点:场办三楼会议室
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试卷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5月28日上午10:10—11:00
面试地点:场办三楼会议室
如有面试弃考等原因产生1:1比例情况的,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考生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取消相应招聘计划。
面试采取公共类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解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计算的方法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剩余考官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分数现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六、核算和发布总成绩
(一)考生总成绩在熊口农场门户网站上发布。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折算分+面试折算分,考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折算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折算分=面试成绩×60%。)
(二)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成绩后,出现招聘计划数末位总成绩并列情况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情况的,则进行第二轮面试。
七、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依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如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从报考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工作,由熊口农场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对考核对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核。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拟聘人员在熊口农场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者,由熊口农场统一组织培训、安排岗位、签订劳动合同。
十、用人方式和工资待遇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熊口农场与之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期间执行试用工资,试用期通过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知》),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熊口农场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