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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03 12:3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28       报名截止:2021-05-12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和竹溪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我选湖北·梦在竹溪”计划促进大学生在我县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溪办发【2017】18号)《竹溪县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溪办发【2019】20号)和溪编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及我县高中教师岗位空缺情况,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报请县委编委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4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见附件1)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2021年竹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具体分布如下:
竹溪一中17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6人、英语2人、物理3人、政治1人、地理1人、体育(足球)1人、音乐舞蹈1人。
竹溪二中19人。其中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3人、政治1人、历史2人、地理1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3人、音乐舞蹈1人。
竹溪职校9人。其中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专业2人(中餐烹饪1人,西餐糕点制作1人)、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专业2人(茶艺师1人,茶叶检测师1人)、作物生产技术专业(生漆方向)1人、电子专业2人(电气焊或电工方向1人,空调与制冷方向1人)、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老年照护方向)1人、电子商务技术专业(市场营销方向)1人。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年龄要求:(1)报考竹溪一中、竹溪二中教师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公费师范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2)报考竹溪职校教师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学历要求:(1)报考竹溪一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一本或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报考语文、英语、政治、地理、体育(足球)、音乐舞蹈岗位的学历专业需与报考岗位专业对口。(2)报考竹溪二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报考音乐舞蹈岗位的学历专业需与报考岗位专业对口。(3)报考竹溪职校教师应具有三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本科毕业生(含成人本科毕业生),有三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且具备专业技能操作高级执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学历,技能实操面试合格。
教师资格证要求:(1)报考竹溪一中、竹溪二中教师应持有相应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书。(2)报考竹溪职校教师应持有相应专业技能操作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从事高中或中职教学工作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够适应高中阶段学校的工作需要;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3.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及本县解聘、辞职、辞退未满三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流程
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可到各招聘学校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一中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5337238285,二中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5926192333,职校联系人高老师电话13636211305),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学校负责,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5月14日,初审合格后由各招聘学校持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料集中报到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经过资格复审合格者,纳入考试对象,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笔试方案须在组织考试前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实施。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县教育局全程参与考试的每一个环节。其中,全日制一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照《竹溪县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溪办发【2019】20号)文件要求作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并执行相关优惠政策。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要求
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其中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证明和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若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面试(占60%)
1.报考竹溪一中、竹溪二中教师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和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测应聘者的适岗能力;报考竹溪职校教师面试通过现场实操及其解说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测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操作及其解说能力。
2.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请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不核减岗位,考生照常参加面试。
3.对无人报考的岗位,报请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该岗位或调剂到其它达到规定比例的高中阶段学校教师招聘岗位,并另行发布公告。
4.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面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占40%)
1.笔试初步人选确定。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初步人选。笔试初步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根据岗位数量和笔试情况报请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录用或调整到报考人数超过规定比例的其他岗位,并另行发布调剂公告。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对拟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培训。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记入总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者;综合成绩相同,且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时,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者。
(六)成绩公布
面试、笔试、综合成绩在竹溪政务网(http://www.zhuxi.gov.cn/)发布。
(七)体检
面试和笔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行负担。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形成的空额,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核、调档审核
考核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在企业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对在大学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在企业工作期间,受过法律追究和纪律处分的,或考核时无学籍档案的,或参加“FLG”等邪教活动受到治安处罚的,均视为考核不合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应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通过函调方式调取其档案,主要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对无学籍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录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签订最低三年服务期聘用合同。
四、监督
按照招聘工作要求,由纪委监委监察部门对报名、面试、笔试、体检、考核等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政策、程序、结果的公开、公平,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
五、其它事项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自然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竹溪县教育局,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