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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7 21:5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7-07       报名截止:2023-07-08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20〕35号)、《十堰市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实施方案》(十办文〔2020〕32号)精神,拟面向茅箭区所辖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及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党的领导,热爱党的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群众观念强,知基层、懂社区、爱群众,热心社区事务和公益事业,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敢于担当;
4、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对表现特别优秀的、特别适宜从事社区工作的,经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5、处于就业年龄段,在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连续任职达6年以上(其中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安排到基层其他岗位工作造成任职时间中断的,其前后任职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不同社区任党组织书记的任职时间、村改社区的党组织书记的前后任职时间,可以连续计算);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茅箭区武当路71号)。
3、报名要求:(1)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文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2)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茅箭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地点:
十堰市茅箭区委党校(北京南路9号)
2、面试时间
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
3、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
四、考察
考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对拟聘用人员采取业绩考核、深入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突出对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的考核考察。通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注重听取街道党工委、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树立实干实绩实效导向,综合考虑人选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公认度,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对在疫情防控、社会治理等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或者获得市级党委和政府、省级工作部门以上表彰的,可以优先聘用或适当放宽条件聘用。考察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考察结束评定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1、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具备体检资格和条件的医院中指定。
3、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通过茅箭新闻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招聘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公告附件《茅箭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茅箭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