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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武汉音乐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6 19:5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26       报名截止:2021-05-2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武汉音乐学院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47个岗位62人,具体岗位详见《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教师岗位44人(岗位序号1-38),其中高水平人才引进岗位3人(岗位序号35-37),辅导员岗位10人(岗位序号39、40),教辅岗位8人(岗位序号41-47)。

  二、招聘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武汉音乐学院招聘网站(http://zhaopin.whcm.edu.cn)注册报名。每名应聘者最多报考2个岗位。

  3、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应聘者须在武汉音乐学院招聘网站上传下列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登记照。

  ②就读大学以来的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盖章后的就业推荐表)。

  ③辅导员、思政教师岗位应聘者须上传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学历学位要求:

  应聘者研究生阶段须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本科应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统招学历并已获得相应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者不具备报考资格。计算机应用岗位应聘者如取得计算机类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高级资格,须取得硕士学位,学历须为本科及以上。

  2、年龄要求:

  ①博士应聘者、高水平人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应聘者年龄须为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②硕士应聘者年龄须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应聘者如同时符合教师岗位(岗位序号1-34,38)招聘条件和“规定获奖条件”,可直接进行面谈考核,考核通过后优先聘用,该岗位不再进行招聘考试。“规定获奖条件”为:

  ①作曲技术理论类岗位。须在《音乐研究》《中国音乐学》《中央音乐学院学报》《音乐艺术》《中国音乐》《黄钟》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并获批主持下列项目之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文化部艺术学科科研项目、教育部科研项目;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文化部全国音乐作品评奖二等奖及以上;或获中国音乐金钟奖作品评奖银奖及以上。

  ②音乐学理论类岗位。须在《音乐研究》《中国音乐学》《中央音乐学院学报》《音乐艺术》《中国音乐》《黄钟》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并获批主持下列项目之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文化部艺术学科科研项目、教育部科研项目;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全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等次奖。

  ③音乐表演类岗位。须个人在中国音乐金钟奖或文化部“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专业A组或CCTV电视大奖赛职业组三项比赛中进入总决赛(最终轮次)并获银奖及以上,或排名前3名;或个人获文化部公布的国际艺术比赛A类前5名、B类前3名。

  ④舞蹈表演类岗位。须个人在中国舞蹈荷花奖或桃李杯舞蹈比赛或全国舞蹈大赛专业A类(组)中进入总决赛(最终轮次)并获银奖及以上;或个人获文化部公布的国际艺术比赛A类前5名、B类前3名。

  四、考核

  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教师岗位、辅导员A岗位(岗位序号1-39),考核方式为面试。

  辅导员B岗位、教辅岗位(岗位序号40-47),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辅导员B岗位、教辅岗位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含行政能力测试、申论等。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二)笔试进入面试原则

  1、教师岗位、辅导员A岗位(岗位序号1-39),全部进入面试。

  2、辅导员B岗位

  (1)音乐与舞蹈学学科人员

  笔试成绩须达到及格线以上;进入面试比例为1:3,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男女单列),男女各取前3名(共6人)进入面试。

  (2)非音乐与舞蹈学学科人员

  笔试成绩须达到及格线以上;进入面试比例为1:3,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男女单列),同一一级学科不超过2名。男女各取前6名(共12人)进入面试。一级学科以最高学历学位所属一级学科为准。一级学科参考目录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见附件2)。

  3、教辅岗位(岗位序号41-47):如笔试及格线以上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的3倍,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及格线以上人数未达到相应岗位比例人数,均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1、教师岗位:

  主要考核专业能力、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每项及格线为60分。

  ①专业能力:现场演奏演唱、论文水平评分等;

  ②教学能力:现场教学;

  ③综合素质:围绕招聘岗位回答问题。

  高水平人才引进岗位的面试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2、辅导员及教辅岗位面试内容: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等。

  3、音乐表演类教师岗位(岗位序号14-22、28、36-37)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录音艺术、艺术管理教师岗位(岗位序号1-13)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舞蹈类教师岗位(岗位序号23-26、38)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其他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考试总成绩

  1、教师岗位、辅导员A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2、辅导员B岗位、教辅岗位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五、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人员

  (1)招聘岗位序号1-39、41-47,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人选。

  (2)辅导员B岗位(岗位序号40):

  ①音乐与舞蹈学学科人员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男女单列),男女各取总成绩第1名,共2人。

  ②非音乐与舞蹈学学科人员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男女单列),取各一级学科第一名。男女各取前2名作为拟录人员。拟录人员中如有男女为同一一级学科的,取总成绩高者,淘汰总成绩低者,空缺岗位计划按其所在序列依次递补。最终录取结果4人为不同学科,男女各2人。如进入面试人员不足4个一级学科,仍按以上原则执行,空余岗位计划不再录取。

  2、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程序

  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的标准,由我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在湖北省三甲医院进行测试及体检。

  对心理测试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生自愿放弃或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hcm.edu.cn/)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教师岗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根据学校相应管理程序确定其岗位聘用等级。

  八、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的防疫要求由武汉音乐学院另行通知,应聘者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者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和武汉音乐学院网站(http://www.whcm.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hcm.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拟聘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学校网址:http://www.whcm.edu.cn

  电子邮箱:wuyinzhaopin@163.com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

  政策咨询电话:027-88067726(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8067292(武汉音乐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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