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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03 14:23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03-09
武汉工程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工作需要,武汉工程大学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专职辅导员岗13名(含1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
2.心理健康中心专职人员1名。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思想政治素质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团队精神,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具体专业要求见《武汉工程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附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历学位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位认证材料。
7.专职辅导员:(1)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有一年及以上担任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党支部书记,社团主要负责人,班长、团支部书记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党、团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或有一年及以上担任兼职辅导员的工作经历;(3)具体工作职责:①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②党团和班级建设;③学风建设;④学生日常事务管理;⑤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⑥网络思想政治教育;⑦校园危机事件应对;⑧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⑨理论和实践研究等。
8.心理健康中心专职人员:(1)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体工作职责:①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及选修课的课程教学;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及心理健康知识普及;③参与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④开展心理健康普查、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⑤指导心理学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3)因专职接受男学生咨询需求,本岗位招聘为男性。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武汉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gdzp.wit.edu.cn)进行在线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应聘岗位,在线报名时请注意查看网站发布的应聘须知。
3.应聘人员需通过武汉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①身份证;②就读大学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盖章的就业推荐表;③职业资格证书(如心理咨询等级资格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⑤毕业于国(境)外高校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材料;⑥各类荣誉证书;⑦中共党员身份、学生干部经历或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⑧电子登记照(以“姓名+报名岗位”命名)等。
4.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经本人签名《武汉工程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①②③⑤⑥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④⑦等材料原件,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3张。
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校园网公布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名单,并通知笔试有关事宜。岗位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比例的,经学校研究后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四、考核方式
组织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专职人员笔试均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写作能力等,实行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和既定入围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以通过武汉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及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均实行百分制,各占50%。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无领导小组讨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团结协作意识、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总成绩排名靠前。
五、考察、体检和心理测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一)考察
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和心理测试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组织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体检在校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测试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
考生自愿放弃拟聘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武汉工程大学网站(http://www.wi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拟聘用人员需到学校进行岗位适应性考核,考核时间为2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考核合格的报学校审定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在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时,如有未到岗或自动放弃人员,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心理测试合格者经公示后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自接到通知二十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由武汉工程大学另行通知,考生应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应出示健康码和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工程大学网站(http://www.wit.edu.cn)、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it.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工程大学网站(http://www.wi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及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
1.人事处杨老师、肖老师:027-87905332;
2.学生处郑老师:027-87992059
监督举报电话:
校纪委机关曾老师:027-87195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