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2-03-10 11:4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3-10       报名截止:2022-03-30
因工作需要,湖北工业大学农机鉴定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程实验技术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研究生毕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毕业专业为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农业工程及相关专业;
7.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于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1.承担国家支持的农机产品推广试验鉴定工作;
2.承担湖北省农机产品推广试验鉴定工作;
3.承担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haopin.hbut.edu.cn)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简历投递和岗位申请。
注意事项: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并向社会公示。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应聘考生的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英语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等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组织考核
经现场确认后,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于当日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
1.笔试
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具体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小时。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岗位需求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参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经农机鉴定站公开招聘工程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地点:鉴定站二楼会议室。
2.面试
面试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环节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低于80分者视为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5月14日下午2:30开始,地点:鉴定站二楼会议室、鉴定站仪器室。
考核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满分100分。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以上笔试和面试为暂定安排,视学校疫情防控情况,如有调整,鉴定站及人事处将及时在网上发布通知,请所有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四)心理健康测试、体检与考察
学校统一组织入围面试人员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重要依据。体检由湖北工业大学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同时学校对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公示、审批与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经学校审批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湖北工业大学校园网首页、人事处、农机鉴定站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并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学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在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采取防疫措施。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应聘的,要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鉴定站、人事处联系或直接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鉴定站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1479195101@qq.com
办公电话:027-59750371
2.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hbgydxrsc@163.com
办公电话:027-59750175
3.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dc@mail.hbut.edu.cn
办公电话:027-59750034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湖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302室(邮编:43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