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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编办2022年3月公开选聘2名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3 20:4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3-22       报名截止:2022-03-28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服务机构编制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精神,我办拟从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湖北省委编办电子政务中心(省事业单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人,详见《湖北省委编办事业单位2022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省内党政群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位及以下在职人员。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周岁(1982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调研成果获得市(州)级以上奖励或领导批示、或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过文章;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本公告附件中查询。

(二)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和湖北机构编制网(http://www.hbsbb.gov.cn/)进行。

(三)时间安排

1.报名:2022年3月22日至3月28日,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和湖北机构编制网选聘公告中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swbbrsc@163.com邮箱。

2.资格审查:2022年3月29日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报考人员。

3.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3月30日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结束后,公开选聘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职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用的,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四、笔试

1.科目:《综合应用能力》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2022年4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到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4.笔试成绩于4月8日前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和湖北机构编制网公布。

五、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

2.面试入围人员于4月11日下午携带岗位要求的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调研成果或发表作品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将另行公告)。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公告于4月12日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和湖北机构编制网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4.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3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六、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生总成绩=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成绩。

七、体检、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2的比例差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3.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4.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由省委编办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试用人选,坚持好干部标准,注重实干实践实绩和群众公认,防止简单以分取人。

九、公示

拟试用人选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和湖北机构编制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作为试用人员。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试用。被确定为试用人员的,自接到试用通知5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试用资格,省委编办可根据需要递补试用人员。

十、聘用

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省委编办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十一、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相关事项提醒

1.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和《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省委编办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解释。

2.准考证是参加笔试、体检、考察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3.在选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单位党组织;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省委编办机关党委(人事处),联系方式027—8723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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