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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博乐市国资委关于2023年8月市场化选聘5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8 19:1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8-08       报名截止:2023-08-10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州、市有关国企改革文件精神,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经营质量和效益,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现面向社会选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1.博乐市市属国有建筑公司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

  2.博乐市市属国有农业公司副总经理2名;

  具体职位信息详见附件《博乐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资格条件

  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在同类岗位上取得优良的工作业绩;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

  6.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不接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次招聘不接受报考:

  1.曾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安全、质量等责任事故,或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

  2.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不适合担任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日。

  三、招聘程序

  ㈠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电子邮件报名邮箱为:1650103835@qq.com。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至8月10日

  3.报名材料:

  (1)博乐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签字扫描版;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

  (3)工作经历、主要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任职文件、劳动合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

  以上材料请扫描成PDF文件,并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邮件主题请标注“姓名+电话+报考岗位”,每人限报1个职位。

  ㈡资格审查及测评。根据报名资料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对于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审核确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聘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招聘单位承诺对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保密。

  ㈢组织面试

  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经营决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对报考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予录用。

  面试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㈣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岗位计划,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注重考察工作实际、履职能力及职位匹配程度,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㈤研究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依法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1.具体薪酬面议,实行一岗一策。

  2.聘任人员符合博乐市高层次或紧缺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可以享受当地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3.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

  4.聘用人员应遵守《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聘用后实行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与相关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业绩责任书等契约化文件。聘期3年,每年对业绩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首个聘期(3年)满,对聘期进行考核,对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可以续聘。

  5.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如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联系人:李女士

  咨询电话:0909-2278036,15509094266
 

附件1:附件1岗位表.docx

附件2:附件2博乐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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