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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24 20:1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1-24       报名截止:2021-11-30
根据工作需要,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4名、“以钱养事”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
2.政府雇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钱养事”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原工作单位及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个人诚信信息没有不良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有过犯罪记录或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的;
5.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以聘用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资格条件
(一)政府雇员4名,其中消防专家2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家1名,重点工程建设高管1名。
1.消防专家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从事过两年以上消防审查验收的退伍转业军人;
(2)消防工程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三年及以上;
(3)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持有相关专业资质证书,熟悉化工类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行业工程的审查验收;熟悉各类公共建筑和住宅的消防设计;熟悉消防行业操作流程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
2.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担任过2个以上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2)有从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现场管理、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验。
3.重点工程建设高管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取得了注册一级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国家执业资格证书;
(2)具有5年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或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
(二)“以钱养事”工作人员6名。
“以钱养事”工作人员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有从事建筑工程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录取并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6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2.报名地点:大冶市人事考试院6楼(大冶市建设路25号)。联系电话0714-8729796.0714-8762825.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2)《大冶市住建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和“以钱养事”
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3)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4)个人征信报告一份(原件,报告时间一月以内);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3张。
(二)资格审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事考试院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发放地点为市人事考试院)
1.笔试:政府雇员岗位考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以钱养事”岗位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宜城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培养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方案>的批复》文件精神,经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宜城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单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公告及岗位要求的人员。招聘具体单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度宜城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④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⑤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⑥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②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④现役军人;
⑤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⑥宜城市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有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年龄要求。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如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2、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以《湖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确定。
3、笔试加分。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服务时间截止2021年8月31日,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笔试时间截止仍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下午03:00至12月5日下午05:00.逾期报名系统关闭。
网上报名指定网址:宜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s://www.ycrsksw.org.cn/)
笔试准考证开始打印时间:2021年12月7日上午09:00.
2.缴费方式及时间
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每次50元。本次笔试合计100元/人。缴费时间:2021年11月18日下午03:00至12月5日下午06:00.缴费实行网上缴费(也可现场缴费),网上缴费登录宜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s://www.ycrsksw.org.cn/),点击缴费查询,进入缴费页面,点击支付,完成缴费(暂支持微信支付);现场缴费地点为宜城市人事考试院综合股(宜城市北街25号)。缴费期间如遇其它问题可咨询0710-4217121.未缴纳报名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从网上下载附件2表填报,面试资格审查时上交),填报报考岗位时填岗位代码。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五、考试办法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报考。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急需紧缺专业达不到该比例的,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形成差额(形成竞争)即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笔试报名费。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放弃致使开考时考生缺考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允许其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内容重点测试综合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1日,详细时间、地点以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3.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二)面试
1.面试考生确定。对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开考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对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形成差额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开考前有3人符合面试条件,面试开考时考生缺考,使得无法递补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允许其面试,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否则不得聘用。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开始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审查通过后列入面试对象,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考生需缴纳面试费50元。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公示,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间及缴费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结束后,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知识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映能力等。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40%+面试成绩×60%。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宜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s://www.ycrsksw.org.cn/)。
六、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
(一)考察、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在县级及以上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考生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二)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确需递补的,应报经人社部门批准后,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对递补的人员要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三)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市人社局上报招聘结果,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合格后下发聘用文件,到市委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手续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1年试用期),服务期起始时间从与聘用单位签订第一份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
七、疫情防控
考试疫情防控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防疫指南》进行。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入场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10-4780316.监督电话:0710-4212857.
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认知能力、仪表形体、现场反应、口头表达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水平进行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计划招聘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不设置面试入围比例。(笔试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70分的合格分数线标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行为表现、诚信表现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工作能力情况。考察发现不符合岗位需要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发现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体检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组织。
(六)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大冶市政府网公示公告。
(七)合同签订
公示结束后,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经用人单位考核,如适合岗位人员较少,用人单位可适当调整录用计划。
聘用人员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聘用合同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第一次聘用期限为2年,以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续聘。
四、工资待遇
消防专家年薪12万元;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年薪10万元;重点工程建设高管年薪7.2万元;“以钱养事”工作人员年薪3.5万元,以上薪酬均包含基础工资、奖励性津贴、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公积金等。试用期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其他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