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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襄阳老河口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8 15:4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5-18       报名截止:2023-05-20

  为巩固拓展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改革成果,进一步建强用好城市社区“三支队伍”,特别是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根据《襄阳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襄办发电〔2020〕16号)、《关于开展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考核和新一轮招聘工作的通知》(襄阳民办〔2022〕15号)文件精神,结合老河口市实际,现就考核聘用事业岗位编制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2名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以酂阳街道、光化街道所辖的城市社区在岗党组织书记为对象(不包括派聘人员及已聘用为事业岗位管理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连续任社区党组织书记职务达6年以上(含6年,即2016年12月31日之前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间无间断),且目前在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

  4.学历为大专及以上;

  5.年龄未超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法定退休年龄;

  6.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群众公认、业绩突出、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7.其他法律法规明确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纳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3.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证原则,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各项流程。

  (一)发布公告。由市人社局在政府网站发布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岗位人员公告,明确资格条件、招聘流程等事项。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专项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街道党工委同意,报送至市委组织部。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社区书记任职文件、相关获奖证书以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5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资格审查。

  1.街道初审。由酂阳、光化街道根据招聘条件对个人报名的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初审,并以街道为单位统一向市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纳入资格联审。

  2.市级联审。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会同纪检监察、政法、发改、公检法司及统战、民宗、信访、卫健等部门进行市级资格联审,联审通过的纳入组织考察。

  (四)考核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组成考察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开展考核考察,酂阳、光化街道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1.业绩考核。①街道述职评议。考察组组织召开述职评议会议,考核对象围绕岗位职责,将任期内履职情况公开述职,并进行会议测评和计算分值。②社区评议。考察组就考核对象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廉洁作风开展逐一测评,并计算分值。③测评得分。会议测评得分和社区测评得分分别按照50%权重折算民主测评得分。

  2.面试考核。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面试官,重点对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发展潜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进一步深入了解,并以百分制计算成绩。

  民主测评得分、面试考核得分以4:6比例按照百分制折算综合得分。

  3.组织考察。突出考察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等内容,开展档案审查和群众座谈(包括居民代表、社区工作人员、党员代表等),听取所在街道党工委的意见,综合考虑人选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公认度,全面了解掌握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4.健康体检。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确定对象。考察组根据综合得分、组织考察和体检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后,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研究拟聘用对象。其中,对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且没有影响聘用情况的人员直接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对获得襄阳市委市政府表彰、省级工作部门综合表彰的人员,优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聘用。市委审议通过拟聘用对象名单后,在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影响任用的意见反馈后,由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与聘用为事业编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并综合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任职年限、群众评价等确定岗位等级,落实薪酬待遇。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10-8235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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