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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03 12:3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的要求,根据县委编办核定的招聘100名城区学校教师用编计划,制定了《2021年通城县城区学校教师招聘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城区学校教师岗位100个,其中:高中教师岗位50个,初中教师岗位48个,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2个(详见《2021年通城县城区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4.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5.报考初中、高中教师岗位需具有普通全日制第一批院校本科学历、学位,或普通全日制第二批师范类院校(或第二批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学位(不含专升本),或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其本科学历必须为全日制学历)。报考职业高中专业技能学科教师岗位的,需具有普通全日制第二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含专升本)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需具备普通全日制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院校批次的确定,一律以2020年该院校划分的招生批次为准。
6.持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和相应岗位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其中:报考职业高中教师文化基础学科岗位的,需持有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高中教师专业技能学科岗位的,要求专业对口,暂不要求持有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放宽到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需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或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
报考岗位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需要一致。
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放宽到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7.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含本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5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含本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等处理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如有吸毒史、性侵史、严重失信等);
6.通城县内在编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现场报名、全县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招聘考试的公告及报名表下载均通过通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tc.gov.cn/)和“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8:30至2021年4月28日17:30(休息日正常报名)。报名时请自觉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做好登记,服从管理,保持1米以上间距。
3.报名地点:通城县教育局人事股
4.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份(网上下载或现场领取);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内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凭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报考;
④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和相应岗位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登记照片1张(jpg格式,像素为413×626,大小在300K以内,照片统一命名为“学段+学科+姓名”,如“中学语文张三”);
⑥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对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行政策倾斜。上述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含5年),提供相关证明,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并进入笔试成绩折算(符合加分的考生,请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及证明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⑦2021年通城县教师招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5.报考人员需手工填写《2021年通城县城区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考生报名志愿分学段分学科填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段相对应的一个学科报名。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
6.凡在通城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者,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②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8.报名结束后,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专班对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名单在“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9.根据公布的初审合格者名单,报考人员应于笔试开考前3天内到通城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10.为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按招聘岗位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1:3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岗位数量实行调剂使用(原则上调剂到急需紧缺岗位或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专业知识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等。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
3.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及时关注“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信息。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分学段分学科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实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为75分。
2.开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笔试准考证1份;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内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和相应岗位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1张;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发放《2021年通城县城区学校教师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正式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重在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实行异地选派。面试分数由考生当场签名确认。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公示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按政策加分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40%+面试成绩×60%),考生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情形,按以下顺序优先进入考察、体检:
1.退役军人;
2.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依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第23条之规定);
3.学历层次高者;
4.面试成绩高者;考察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书面通知考生,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在通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分别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1、按程序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1)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报到手续者;(2)2021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3)报考职业高中教师专业技能学科岗位在2022年8月31日前未取得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的;(4)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
四、有关要求
1.招聘工作在2021年城区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通城县人社局、通城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通城县纪委监委的监督。
2.参加招聘工作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对应当保密的事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4.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5.做好个人、公共卫生防护和疫情防控工作。
6.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通城县人社局 0715-4354912
通城县教育局 0715-4866265 13886517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