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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3 16:00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5-30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优化咸安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同)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度咸安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选调职位为咸安区区直机关、乡镇街道乡科级副职领导岗位。具体职位详见《咸安区2024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区未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国内普通高校或国(境)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为全日制),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2022年2月14日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的147所建设高校为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其中,卫生岗位学历放宽至大学本科(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3年5月以后出生),其中,卫生岗位年龄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1978年5月以后出生)。
4.具有与拟选调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其中,卫生岗位面向全区乡镇卫生院院长、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区卫健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班子成员、正科级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区卫健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包含曾经担任过上述职务人员),或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人员,或已经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选调。
5.具备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不含试用期)。
7.具有正常履行拟选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要求
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回避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年龄等其他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报考人员进入事业单位应当经过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干部身份、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8:30至5月30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下载打印《咸安区2024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选定职位,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把关、主要负责人签署是否同意推荐的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和其他资料一并交到区委组织部现场报名。
报名共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推荐表;
2.承诺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和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近期一寸免冠蓝色背景照片4张;
6.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或招硕引博、人才引进、党政干部储备人才人员录用审批表等)、档案专审表、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
7.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
8.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试用期已满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以及选拔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形的,取消其选调资格。2024年5月21日8:30至5月31日18:00,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对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应反馈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完善个人信息,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各职位计划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对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调剂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取消职位计划在咸安区政府网站发布。被取消职位计划的报名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发放准考证,有特殊原因需放弃的,应在准考证发放前3天向所在单位报告,由单位党委(党组)向区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同类公开选调,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笔试
笔试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名人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报考职位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将在咸安区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区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咸安区政府网站公布。
区委组织部对资格复审人员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计划选调人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委组织部取消计划,不进行调剂。
(五)面试
区委组织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在咸安区政府网站统一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六)成绩合成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成绩合成后,将适时在咸安区政府网站发布。
(七)考察与体检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办法进行,区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并在咸安区政府网站统一发布。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可同步进行。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八)研究决定
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体检情况以及考察人员的德才条件、工作实绩、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排序,由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任用人选,向市委组织部正式呈报,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集体研究决定。不得超计划确定拟任用人员。属提拔调任的还应另外履行推荐程序。
(九)公示
拟选调人员将在咸安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区委组织部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报考人员个人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试用与任职
选调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含在调出的原事业单位担任过科级领导职务,且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试用期为一年。选调后在试用期内,一般不调整其工作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公开选调纪律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对报考人员在选调期间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整岗位或者处理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咸安区2024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其他事宜
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咸安区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咸安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5-8334446(咸安区委组织部干部股)
咨询地点:咸安区委组织部312办公室
附件:
附件2:咸安区2024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x
中共咸安区委组织部
2024年5月1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ianan.gov.cn/xxgk/xxgkml/tzgg/202405/t20240519_35876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