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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0 17:3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8-10       报名截止:2023-08-18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20〕35号)、《孝感市委办公室 孝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孝办发电〔2020〕75号)、《安陆市委办公室 安陆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发电〔2020〕72号)等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安陆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安陆市府城街道、南城街道所辖21个城市社区的党组织书记,及开发区经批准纳入实施范围的8个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计划
2023年计划招聘5名事业岗位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就业年龄段,且未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
5.在社区连续任党组织书记达六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考核合格的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聘以2023年7月31日为时间节点,计算连续任职年限,划分就业年龄段(男,1963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女,1968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纳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3.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8月10日-8月18日。
(二)报名地点
报考人员所在街道(开发区)组织办公室。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安陆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2份(见附件);
2.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3.报考者本人学历证书、任职及业绩奖励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资格审查。按照个人提出申请、街道(开发区)资格审核、组织人事部门复核的方式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街道(开发区)党工委按照申请报名人员的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和业绩,从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中,集体研究决定报名人员,对德才表现不好、业绩不突出、群众认可度比较低的,不予推荐。对曾受过处分且现已满处分期的干部,要综合考虑本人所负责任、一贯表现、社会影响等因素,慎重研究,从严把握,确需推荐的需另出具情况说明。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诚信报考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
五、实施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业绩考核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考核内容由近三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比50%)、街道(开发区)党工委综合评价(占比30%)、群众满意度测评(占比20%)三部分组成。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30%。考核结果作为招聘、定级的重要依据。
业绩考核采取个人述职、工作考评、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抽查资料、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进行,工作考评充分听取街道(开发区)党工委、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意见,民主测评邀请一定数量的辖区“两代表一委员”、辖区单位代表、党员代表及基层群众代表等参加。
(二)考察
对业绩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招聘计划1:1.2的比例(符合条件人员较少时可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中,突出考察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等内容,开展档案审查,听取所在街道(开发区)党工委的意见,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等“一票否决”单位意见。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报考对象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综合考虑人选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公认度,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对在疫情防控、社会治理等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获得孝感市委、市政府,省级工作部门以上表彰的,可以优先聘用。
(四)公示聘用
拟聘人员在安陆市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进编及聘用手续。属地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聘用合同,继续在社区任职(合同期限与任期一致,不设试用期),明确管理岗位等级,按所聘管理岗位执行相关薪酬待遇。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名额不再递补。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核程序、公开考察结果的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陆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安陆市委组织部 0712—5223909
安陆市人社局 0712—526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