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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9 20:3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5-19       报名截止:2022-05-25
根据医院2022年招聘计划安排,现对相关岗位继续招聘,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报名应聘。
一、岗位需求
需求科室 | 需求岗位 | 需求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证书要求 |
眼科 | 医生 | 1 | 眼科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中医科 | 医生 | 1 | 中医内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规培证书 |
老年病科 | 医生 | 1 | 老年病学、内科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规培证书 |
泌尿外科 | 医生 | 1 | 外科学(泌尿外科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规培证书 |
重症医学科 | 医生 | 1 | 重症医学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规培证书 |
皮肤科 | 医生 | 1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规培证书 |
放射科 | 医生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规培证 |
计算机中心 | 行政 | 1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具有高中毕业证书 |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及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2.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曾在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约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年龄要求
1.博士研究生
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硕士研究生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3.本科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年龄26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往届有工作经验者: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25日。
(二)报名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互联网报名,每人限报一岗。请应聘人员识别附件中二维码进行报名登记。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需求及应聘者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医院通过筛查确定进入考试人员。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在医院官网公布。
(四)考试
1.博士研究生采取一对一面试
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按照《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人才引进方案》执行,特殊情况可协商确定,采取一事一议。医院报销博士研究生来院面试及来院报到的路费。
2.硕士研究生采取集中面试
集中面试分自我介绍和评委提问环节,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思考时间算在答题时间内)。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合格人员除外),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面试通过人员,通过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布。
3.本科人员采取笔试、集中面试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笔试人员仅达到或低于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集中面试分自我介绍和评委提问环节,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思考时间算在答题时间内)。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合格人员除外),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面试通过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布。
3.特别说明
部分招聘如有高层次学历人员考试通过,则相应减少低层次学历招聘人数。
对本年度进入面试而未被拟录用的应聘人员建立候聘人员信息库,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自综合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如医院因工作需要,或岗位空缺需选聘人员,经医院研究决定,可按顺序依次递补。
(四)签订协议
组织通过面试人员与医院签订协议。往届毕业生同医院签订《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就业意向协议书》并缴纳签约保证金叁仟元,入职后按相关规定予以退还;应届毕业生同医院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
组织与医院签订协议的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费用。
(六)公示、录用
医院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官网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组织参加医院的培训。培训合格者予以录用。录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录用关系。
四、咨询电话:0717-623801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