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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14 19:2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6-14       报名截止:2022-06-30
(三)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考生应携带《报名表》(附登记照并本人手写签字,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高校2022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2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职业或执业资格证书、获得荣誉奖项、发表期刊等原件至校园招聘会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由人才引进主管单位从2022年6月20日9:00至6月24日22:00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通过邮箱及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考生须及时查看反馈结果。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引才单位负责,并贯穿引才全过程,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阶段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实行个人承诺制,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或无人通过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并及时通过伍家岗区政府网站公告。
五、考核测试
1.考核工作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适时组织实施,并及时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告明确考核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
2.所有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进入考核测试阶段,对所有岗位实行成绩合格线控制,并在考核测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未达到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并及时通过伍家岗区政府网站公告。
六、体检、考察
按考生成绩,根据引进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集中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负责统筹,引才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审其报考资格及相关证书原件,对学历学位进行查询验证,发现其他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不得列为引进对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引才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以电话方式告知每位考生。
七、公示及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3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引才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3.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下发聘用通知书,各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考试时,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按规定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引进人才符合《关于印发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集聚有关文件的通知》(宜办发〔2021〕21号)文件规定条件,认定为A-F类人才的,享受相应的宜昌市级人才政策。
3.对新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享受市级人才政策基础上,可同时享受《伍家岗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伍人才发〔2022〕1号)相关区级人才政策。
十、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委人才办牵头,区人社局、区委编办等单位配合组织实施。
2.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及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伍家岗区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监督电话:0717—6557703(区委人才办)
0717—6359959(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