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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14 11:5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全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及重大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系列方案》(宜府办文〔2021〕12 号)、《宜昌市“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社区医生便民服务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卫函〔2021〕16 号)精神,为进一步充实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队伍,现结合实际需求,拟组织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专项招聘岗位为点军区乡镇(街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 27 人,其中,临床医师 7 人、护士 19 人、财务1人。具体详见《点军区 2022 年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符合招聘对象条件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1:《点军区 2022 年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年龄要求
报考临床医师岗位(1981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护士及会计岗位(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宙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3日上午8:30至12月27日下 17: 30 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现在职在编人员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以及附件 2《点军区 2022 年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原件扫描件打包命名为“姓名”发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546961992@qq.com。
3.资格宙查:自报名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8日上午12:00。由区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宜昌点军网(http://www.dianjun.gov.cn/)发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4.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相应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及时在宜昌点军网发布。
5.准考证发放: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准考证》。于2023年1月6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前到点军区卫健局(宜昌市点军区湖景名苑小区)财务股(303室)领取,领取准考证时请带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
(二)考试安排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由区卫健局、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任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医疗卫生专业知识、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实事政治。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及时在宜昌点军网公布。笔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分别为:临床医师 45 分,护士、财务 50分。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等程序。
2.面试。面试由区卫健局、区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具体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于面试实施前5天在宜昌点军网发布。
(1)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2)依考生所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按《岗位表》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相应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及时宜昌点军网发布。
(3)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具体要求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 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点军网上公告。
(三)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宜昌点军网上公告,并由区纪委监委、区人社局、区卫健局统一组织到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从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卫健局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凡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档案材料,或在处分期内,或虽未受处分但有明显违法违纪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从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考察结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报区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公益事业聘用编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聘用编制人员的岗位设置、工资福利、职称评定、奖励晋级和社会保险等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政策执行。聘用人员在点军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服
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招考(聘)。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 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四、防疫要求
考生入场需提供 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非已采样):
考试全程配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有发热、肌肉酸痛、咳嗽、
咽痛、流涕、腹泄、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者不能参加考试。
五、工作纪律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点军区 2022 年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执行。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程序,确保客观、公正、公平。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对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重要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并将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违纪违规现象,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报名联系电话:0717-6671539,政策咨询电话:0717-6673373,监督电话:0717-6671500。
2.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 35号)规定处理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 35号)规定处理。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