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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0 17:1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8-10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点军区2023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开展点军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名额
(一)招聘对象:点军区城市街道所辖社区的在岗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名额:点军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事业编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较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且未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6.在社区连续任职达6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考核合格的在岗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纳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曾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人员;
2.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报名地点:点军街道办事处组织办。
符合报考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凭学历证明、有效身份证、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向点军街道组织办提出报名申请,街道党工委初审后,将符合条件人员相关资料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查。
(二)业绩考核
在区委统一领导下,抽调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人事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组成考核工作专班,对纳入招聘范围的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一次全面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主要内容为近三年社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比50%)、街道党工委综合评价(占比30%)、群众满意度测评(占比20%)等组成。对在疫情防控、社会治理等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或者获得市级党委和政府、省级工作部门以上表彰,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优先聘用,并将优先聘用、一票否决事项等情形列入考核要素,实行量化打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30%。
业绩考核可采取个人述职、工作考评、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进行。工作考评充分听取街道党工委、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意见。民主测评邀请一定数量的辖区“两代表一委员”、单位代表、党员代表及基层群众代表参加。
对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1:1的,设置业绩考核最低合格线,最低合格线为90分。
(三)组织考察
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且业绩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招聘数量1:1比例,报区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派出考核组进行考察。考察中,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要求,注重听取街道党工委意见,突出对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等考核考察。
(四)区委研究审定
根据考核考察情况,综合考虑人选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公认度,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前,需征求区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五)体检及公示
拟聘人员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在“宜昌点军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用管理
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点军街道党工委分别按规定权限、职责和程序办理手续。党群服务中心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合同中明确管理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等级执行相关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四、其他事项
1.专项招聘工作在点军区城市社区党组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筹负责,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参与。
2.本次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宜昌点军网”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取消招聘资格,其后果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
3.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各招聘环节。若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招聘环节违规违纪的,取消招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6671489(区委组织部)、0717—6673373(区人社局)
中共宜昌市点军区委组织部
宜昌市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