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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9 11:42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12-30
兴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因工作需要,委托兴山县金桥劳动保障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8至1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为人诚实,有较强责任心、服从管理;
3.年龄在18-35周岁,男性,净身高168厘米(含)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特殊规定
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记录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
5.其他原因不宜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的。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30日;
2.报名地点:兴山县金桥劳动保障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8号人社局201室),联系电话:2580076,联系人:郑蓉;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进行报名。中共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由兴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
(二)笔试和面试相关事项
1.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事项:考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及以上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和城管执法相关基础知识;
3.面试事项: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则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行为举止、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体检
1.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排名,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兴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参照相关政策,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的人员由金桥公司进行公示后予以聘用。
三、职责与待遇
(一)主要职责
1.巡视检查责任区域内,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导、制止,督促改正,收集并及时反映责任区域单位、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积极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协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行使行政执法权);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薪酬待遇
1.一经录用,试用期2个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待遇:岗位工资+下乡及值班补贴+绩效工资,月收入约3000元左右;
2.考核兑现:队员设绩效考核工资,其中月度考核工资根据工作完成情况随月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工资根据兴山县考核工作完成情况年终发放。
四、其他
1.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2.所有考生在此次招聘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应聘人员需接受防疫管理,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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