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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10名专职学生辅导员(非事业编制)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7 11:21   责任编辑:liutong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06-1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非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岗位

计划

说明

专职辅导员①

6

适合男性,需要经常出入男生宿舍。

专职辅导员②

4

适合女性,需要经常出入女生宿舍。

 

  本次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1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不限;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专职辅导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须同时具备):1.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并要求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2.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3.年龄要求30岁以下(即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七)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规定期限内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页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5月27日至6月12日。

  2.报名方式:请登录招聘系统(http://www.huas.edu.cn:8911/),按以下步骤完成报名:

  用户注册;用户登录;选择岗位分类,本次岗位类别为“非编”;选择相应岗位;填写简历;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必须提交的附件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或全国党员管理系统查询信息。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学校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将专职辅导员①与专职辅导员②招聘计划统筹调整。

  2.考试时间

  本次招聘考试计划与2022年上半年我校事业编制辅导员招聘考试同步进行,约在6月底至7月上旬进行。

  笔试采取一套试卷考试,笔试完成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已报考2022年上半年我校事业编制辅导员招聘的也可同时报考本次招聘岗位。

  3.打印准考证

  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思维能力等,总分100分。

  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文理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首个聘期为4年,聘期内不得转岗。入职后2年内不得脱产攻读博士学位或辞职,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咨询电话:0736-7186023.陈老师(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6-7186028(纪委办监察专员办)

  湖南文理学院

  2022年5月2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huas.edu.cn/info/1017/104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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