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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12 16:5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6-12       报名截止:见文内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石门县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一批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共42名,其中,县人民医院20名,县中医医院17名,县妇幼保健院3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县红十字会医院1名。
具体岗位名称及数量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限以下三类: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2.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且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师(2022年结束规培的在报名时无规培合格证可先行提供规培基地的相关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石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走进高校的方式进行,具体包括网上预约报名,进高校宣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
(一)网上预约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1日8:30-2022年6月16日17:30。
网上预约报名者须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处下载并填写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表中相应位置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发送到指定邮箱。
县人民医院招聘岗位:361407298@qq.com
县中医医院招聘岗位:277942814@qq.com
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756619337@qq.com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岗位:974997849@qq.com
县红十字会医院招聘岗位:460271645@qq.com
(二)走进高校宣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现场(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到设点高校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预约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同时宣传相关招聘办法、政策和待遇。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6月18日上午8:00-10:00。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371号(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仁医楼103、104教室。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从网上下载并填写好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规培进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结束规培的在报名时无规培合格证可先行提供规培基地的相关证明报考,应于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规培证等证件(如遇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试推迟的时间相对顺延)。
3.应届毕业生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所在高校教务处审核盖章的学业成绩登记表等方面的相应证明材料;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应证件材料;
7.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的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应聘人员提交的各种资料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确保诚信参考。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卫健主管部门监督执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资格。
(三)考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此次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即时组织面试,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为保证招聘质量,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对象根据抽签顺序进行5-10分钟面试,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等。
(四)签订就业协议。根据岗位计划,现场(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体检对象为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具体名单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招聘单位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要求提交人社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经县人社局审批,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聘用,并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除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情形之外,暂缓聘用等情形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12月31日。
五、监督
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纪委监委负责指导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等相关信息均通过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考生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浏览石门县人民
府网站。考生凡不按要求或不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提供相关资料、报到上班等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严肃考试纪律。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请各位考生按照招聘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石门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736-5325106(石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
0736-5329855(石门县人社局)
0736-5157329(石门县卫健局)
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shimen.gov.cn/
六、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0736-5323085(石门县人民医院)
0736-5339300(石门县中医医院)
0736-5324393(石门县妇幼保健院)
0736-5324339(石门县疾控中心)
0736-5222775(石门县红十字会医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