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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13 17:3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12-13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加强我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并报区编委同意,公开遴选引进中学教师3名,补充到屈原一中任教。现将公开遴选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引进名额
中学各科教师共3名。
二、遴选引进范围
屈原管理区外公办学校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遴选引进基本条件
1.具备屈原管理区户籍,外县(市、区)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具备屈原管理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及屈原管理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配偶或子女在外县(市、区)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屈原管理区户籍的认定办法为参加高考前系屈原管理区户籍或引进(调入)当年7月1日前具备屈原管理区户籍);
2.具备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审定的公办学校教师编制和完整的人事档案材料;
3.自愿服务屈原管理区中学教育教学,且在屈原管理区工作期限不得低于5年;
4.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5.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学历、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专业发展水平较高,教育教学能力较强,教书育人效果较好;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如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7.身心健康。
四、遴选引进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引进:违法犯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档案资料造假的;近五年内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有关规定的。
五、遴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12月16日
报名地点:屈原管理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112室。
报名须带证件资料:报名人员需填报《屈原管理区公开遴选引进区外在编在岗教师报名登记表》,并依据引进条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单位主管部门出示在编在岗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二)资格确认
由区教体局会同区人社局,按照引进条件对报名参选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人员参选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12月20日上午:8:00
面试地点:屈原一中
面试内容:由评委根据报考科目选取:初中教师面试内容在初中7-9年级现行教材中选取任一课时、高中教师面试内容在高中1-2年级现行教材中选取任一课时。
面试形式:试教(不使用任何电教仪器),采用无生上课形式。
面试时长:不超过10分钟。
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
评分、计分办法:同组评委依据评分标准,分别给每位考生按100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总评分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的试教成绩。
设立试教最低分数线。试教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于实际参加试教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加试教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0%计算。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体检、考核
根据各学科岗位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则职称高者优先;若职称相同,则年龄大者优先。体检对象按通知规定参加体检。体检达标者,按通知规定进入考核环节。
(五)递补规定
拟录人员应于调档函规定时间内将个人纸质档案资料送交区人社局审核,未按时提供档案及相关资料者即视为放弃复核资格。拟聘名单公示前,因考核、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送交人事档案等原因导致人员缺额的,各专业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2次。拟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计划空缺的,不再予以补录。
(六)公示及聘用
面试、体检、考核均达标的人员,公示期满(5个工作
日)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本次公开引进(调入)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序列,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所有新进教师必须签订合同,在屈原管理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本《公告》由区教体局、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0-5720157(教体局人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