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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17 22:1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6-22       报名截止:2021-06-2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区统计基础建设,全面提升统计能力,不断提高服务决策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统计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报名(2021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1届博士研究生和确因疫情原因影响毕业证书发放的,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1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调岗位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湖南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或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参公登记的人员;或通过公务员考录进入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且已进行参公登记的人员;或具有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未在现职岗位任满一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选调)岗位、招聘(选调)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选调岗位1个,选调计划6名;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3名。
见附件
说明:1、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6月21日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2、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1年6月2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由招聘(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1)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录机关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19、2020、2021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招聘(选调)程序
发布信息-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疫情防控-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选调)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一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2021年6月15日通过以下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湖南人才网:http://www.hnrcsc.com/
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elu.gov.cn/
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http://www.yuelu.gov.cn/yl_xxgk/bmxxgkml/qrsj/
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全部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9:00至6月24日17:00截止,共3天。
2、报名要求: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时需上传近期1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1M),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尺寸要求而造成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名者本人承担后果。
3、资格初审:6月22日9:30—6月25日15:00.工作人员在网上对报考者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请考生及时注意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一般在报考当天反馈),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期内完善(修改)信息再次提交,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完善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
4、开考比例: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选调)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全面。
6、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7月1日(周四)9:00—7月3日(周六)09:30.
(三)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资格复审现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具体见附件(附件2:2021年长沙市岳麓区招聘(选调)事业编制街道统计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附件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4: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录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考生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招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四)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7月3日(周六)上午9:00-11:30.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其中职位代码为A001、B001岗位含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写作三部分;职位代码为B002岗位含岗位专业基础知识、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写作三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3、2021年7月10日-7月11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7月12日(周一)(9:00—12:00)向长沙市岳麓区人社局(岳麓区政府5栋408房)提交本人书面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岳麓区人社局于7月13日(星期二)(上午9:30—11:00)(暂定)对核分结果进行反馈。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同时入围。
2、7月13日发布资格复审公告,资格复审入围人选、资格复审具体安排通过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准考证,与本人报名时填写一致的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不得以电子身份证代替)、学历(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选调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编制部门出具的编制使用证明、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考生须提供录用表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能参加考核。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核成绩。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公告将于2021年7月22日发布,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及要求通过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4、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选调)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公告于7月22日(暂定)通过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4、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若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替补)。
(九)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专项考察组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公示、聘用(选调)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选调)人员。
2、拟聘用(选调)人员名单在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3、岗位选择
公示合格拟聘用(选调)人员的工作单位由区统计部门统筹安排,涉及职位代码A001和职位代码B001岗位分组由区统计局组织在统筹安排的街道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自主选择,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完成选岗或放弃选岗的,岗位不再进行替补。
4、聘用对象须按用人单位要求办理人事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岗位不再替补。
5、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731-88999141、0731-88999135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0731-8899912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8806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