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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重大交通设施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1-08-29 21:2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8-29       报名截止:2021-09-0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长沙市重大交通设施建设事务中心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湖南省范围内公益类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管理单位)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未在现职岗位任满一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岗位、选调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选调岗位3个,选调计划3名,具体岗位情况见:《2021年长沙市重大交通设施建设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说明:1.35岁(含)及以下是指1985年8月26日以后出生,38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1年8月31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选调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凡所需专业未注明为某类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需求。

  6.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本次选调人员均需具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身份。

  五、选调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打印准考证—疫情防控—笔试—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选调简章、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rsj.changsha.gov.cn/)或长沙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sha.gov.cn/发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8月27日(周五)9:00—9月2日(周四)16:30.

  4.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9月9日(周四)9:00—9月11日(周六)09:30.

  5.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7.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重大交通设施建设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8.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具体见附件(附件3:长沙市重大交通设施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附件4:长沙市重大交通设施建设事务中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5: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选调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防疫健康筛查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招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四)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9月11日(周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如因疫情影响导致笔试时间推迟,将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写作)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0%、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写作)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2021年9月22日(周三)开始,考生可在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021年9月23日(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至长沙市重大交通设施建设事务中心(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政府一办公楼225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需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复印件),并于2021年9月26日(周日)下午2:30-5:00到长沙市重大交通设施建设事务中心领取查分结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写作)得分高者入围。

  2.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上公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2021年长沙市重大交通设施建设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人社或编制部门公章的事业编制身份证明材料等其他用人单位需要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写作)得分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为专业考核或专业面谈方式。专业考核或专业面谈的成绩即为考核成绩。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将在长沙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考核的满分为100分,考核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七)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选调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安排将在长沙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1、咨询电话:长沙市重大交通设施建设事务中心综合部0731-88665666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9728875

  3、监督电话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0731-88665812机关纪委0731-88665831

  选调岗位监督电话:

  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0731-88667193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0731-84907975、0731-84907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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