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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15:52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4-23       报名截止:2022-10-31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创办于195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6个,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特色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国家林草局重点(培育)学科5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培育)学科6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1个,农业科学、工程学、生态环境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55个,招聘计划104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csuf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4月23日08:00至10月31日8:00.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在“人才招聘”栏目点击“招聘系统”注册账号并找到对应专任教师岗位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将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论文、科研及获奖、专利等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上传。招聘岗位对博士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上传博士毕业论文;招聘岗位对职称有要求的须上传职称资格证;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上传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暂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所设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学术评议和试讲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学术评议、试讲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40%。
学术评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学术评议,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形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则取消本次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学术评议、试讲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31-85623283(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5623108(学校纪委办、监察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