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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15:5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4-22       报名截止:见文内
因工作需要,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征收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2、掌握电脑操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
3、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4月19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4月19日(含)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程序
公告发布——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发放准考证——笔试——面谈考核——体检——考察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二)时间安排
1、公告发布
在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ro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9日9:00—4月23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3)报名网站:芙蓉之窗(http://www.furong.gov.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填写《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芙蓉区征收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亲笔签名)、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以及工作经验证明资料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2608171071@qq.com,在邮件标题处注明“报考职位及姓名”。
(4)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4月19日9:00—4月23日17:00。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时的资格复审两个环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并不予聘用。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
3、笔试
(1)报名人数与招考职位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或核减岗位,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内容:考核综合知识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要求:笔试当天考生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仅限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方可使用,因手机须集中管理,本次招聘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芙蓉区征收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亲笔签名)、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进入考场,缺任何一份材料均不得进入考场。
4、面谈考核
(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谈考核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谈考核对象。
(2)面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前请将报名时相关资料原件带至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3)面谈考核之前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谈考核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谈考核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4)面谈考核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谈考核。面谈考核成绩在个人面谈考核结束后即向面谈考核对象现场公布。面谈考核成绩低于75分(含75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5、体检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谈考核成绩×60%,笔试成绩、面谈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根据合成后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在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体检按照新进人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并进行核酸检测等相关检测,体检、检测费用自理。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现实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政审考察方式为实地调查或函询。
7、公示及聘用
(1)对考察合格人员在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后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可由征收办研究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则在面谈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疫情防控
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参考考生在考前应及时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在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2、考生防疫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且无不得参加考试其他情形之列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所有参考考生请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所有参考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自备),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及行程卡的查验工作,排队过程中配合工作人员安排,保持1米安全距离,分批有序的入场离场,离场后禁止在现场附近扎堆、逗留。
4、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
(一)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二)考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三)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
(四)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
(五)考前28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六)考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七)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八)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
(九)未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十)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六、待遇
试用期:招聘人员为编外合同制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服务年限:规定服务年限在试用期满后必须工作两年以上(考取国家和地方公务员、事业编的除外)。
福利待遇:正式工资和相关绩效参照征收办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享受征收办工会等福利。
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由征收办负责解释,招考过程由纪检专干全程监督
2、招聘咨询电话:0731-84683920
3、联系地址:芙蓉区嘉雨路469号6楼606
4、招聘监督电话:0731-8468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