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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郴州市宜章县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2 21:3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7-12       报名截止:2021-07-2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21年宜章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13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138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宜章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为《计划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zx.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宜章县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

  (4)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条件中取得相关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

  (6)考生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2021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在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2019届、2020届、2021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属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宜章县特岗教师及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1.宜章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特岗医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网址: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通过“事业单位考试”通道报名。

  3.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上午8:30至7月21日下午17:00.

  4.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网上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将无法修改,请谨慎提交!

  5.打印准考证。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笔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自行到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认真对照《计划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宜章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35-3726027)。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5)关于开考比例,对宜章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溪镇城关卫生院、玉溪镇卫生院)开考比例为1:3;宜章县乡镇基层卫生院开考比例为1:2.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7月22日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7月23日17: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7月26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组织。由宜章县人社局和宜章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每个岗位的笔试科目具体详见附表中的计划岗位信息表,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笔试时间、地点。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公布。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宜章县卫生健康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①打印的《2021年宜章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手签的《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一份);②本人相关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笔试准考证原件;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3张(与网络报名提交的相片一致,背面注明报考岗位、专业及姓名);④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带二维验证码);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⑥有服务期限和试用期限的报考人员须注明服务期、试用期是否已满。⑦报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本人签名的《择业期内无参保记录承诺书》(附件4)。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设定笔试开考比例为1:2的岗位,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的不能列为递补对象。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由宜章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对资格审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在公告限定的时间内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面试

  1.面试组织。由宜章县人社局、宜章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宜章县纪委县监委全程监督与指导。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面试比例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形式。医疗卫生类岗位采用口述实际操作过程进行面试。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宜章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对象递补。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在体检结果公示后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宜章县人社局和宜章县卫健局联合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宜章县人社局、宜章县卫健局共同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对反映的问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宜章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宜章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计划岗位信息表》和《2021年宜章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面试后,因资格审查、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疫情防控

  根据宜章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

  1.报考人员须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个人防护工作,科学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个人符合宜章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所有考生在笔试时须自行打印并签署《2021年宜章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5),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3767787、3722059

  七、招聘考试服务

  (一)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宜章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3726027;

  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考试院:0735-3729581.

  (二)网络报名技术支持:0735-2833693

  八、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宜章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宜章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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