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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8 20:0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5-08       报名截止:2022-05-3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和《2022年郴州市千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郴人才办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经苏仙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请郴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公开招聘(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5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进行查阅:
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5月10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在1981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或毕业证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或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岗位要求中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2年5月1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苏仙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苏仙区“三支一扶”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下同)。
(2)报考人员扫描公告末尾的报名二维码(附件6)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无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提交后,请报考人员扫描公告末尾的报名信息确认查询二维码(附件7)确认是否报名成功。不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视为报名未完成,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专业目录》(附件5),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8:30时至5月18:00资格审查时间。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5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资格审查对象。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
4.)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好《2022)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报考岗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5)本人近期免冠2张,照片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和姓名。
5.)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确保场所码、行程码为绿码,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6.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苏仙区委组织部、苏仙区人社局统一组织。
2.面试对象。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
面试对象分组、面试地点与面试要求于2022年5月19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4.面试形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长10分钟。
5.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对象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考生向体检医院、吸毒史检测机构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考核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苏仙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苏仙区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苏仙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政策待遇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郴州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从市外引进的博士,3年内每年享受6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2年在郴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享受20万元购房补贴;从市外引进、符合郴州高质量发展急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服务满2年在郴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考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面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给予递补,但各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招考服务咨询
人才政策由苏仙区委人才办负责解释;招聘程序由苏仙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人才政策咨询:
苏仙区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0735-2266218
2.招聘程序咨询:
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2890097
3.招聘考务咨询: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2289098。
八、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郴州市苏仙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由防控组统筹做好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
1.报考人员须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个人防护工作,科学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个人符合苏仙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须确保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面试前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准备好现场需要出示的防疫材料,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和《2022年郴州市千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郴人才办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经苏仙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请郴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公开招聘(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5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进行查阅:
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5月10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在1981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或毕业证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或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岗位要求中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2年5月1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苏仙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苏仙区“三支一扶”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下同)。
(2)报考人员扫描公告末尾的报名二维码(附件6)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无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提交后,请报考人员扫描公告末尾的报名信息确认查询二维码(附件7)确认是否报名成功。不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视为报名未完成,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专业目录》(附件5),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8:30时至5月18:00资格审查时间。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5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资格审查对象。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
4.)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好《2022)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报考岗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5)本人近期免冠2张,照片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和姓名。
5.)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确保场所码、行程码为绿码,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6.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苏仙区委组织部、苏仙区人社局统一组织。
2.面试对象。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
面试对象分组、面试地点与面试要求于2022年5月19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4.面试形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长10分钟。
5.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对象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考生向体检医院、吸毒史检测机构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考核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苏仙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苏仙区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苏仙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政策待遇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郴州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从市外引进的博士,3年内每年享受6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2年在郴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享受20万元购房补贴;从市外引进、符合郴州高质量发展急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服务满2年在郴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考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面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给予递补,但各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招考服务咨询
人才政策由苏仙区委人才办负责解释;招聘程序由苏仙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人才政策咨询:
苏仙区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0735-2266218
2.招聘程序咨询:
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2890097
3.招聘考务咨询: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2289098。
八、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郴州市苏仙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由防控组统筹做好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
1.报考人员须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个人防护工作,科学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个人符合苏仙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须确保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面试前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准备好现场需要出示的防疫材料,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