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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27 15:42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中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郴州市相关政策,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22年郴州市市直学校面向指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定向公开招聘一批编内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2022年郴州市市直学校在指定高校设置招聘点,以现场面试的方式,面向指定高校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84名(其中郴州市第一中学16名、郴州市第一中学北校区27名、郴州市第六中学16名、郴州市第一中学南校区(郴州市第十五中学)14名、湘南学院附属小学9名、郴州市直属机关幼儿园2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郴州市市直学校第二次高校现场招聘编内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社局官网(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郴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zs.gov.cn)。
(三)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在郴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二、招聘对象
(一)中学组
定向面向2021、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湖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七所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二)小学、幼儿园组
定向面向2021、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湖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长沙师范学院、湖南省第一师范学院等九所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三、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详见《2022年郴州市市直学校第二次高校现场招聘编内教师时间及地点安排表》(附件5),具体招聘时间及面试地点如有调整将在相应高校另行公告。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所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1)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7)、《专业硕士目录(2021年)》(附件8)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招聘单位集体审核研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提出书面意见,报市教育局研究认定。
(3)本次招聘对象要求为定向院校师范类毕业生,非定向院校毕业生不能报考。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师范类证明和成绩单等材料。硕士研究生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且属本公告所附专业目录“附件8”中教育专业(专业代码:0451)和“附件7”中教育学类专业(专业代码:04)可以报考;其它类别的硕士研究生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同时符合相应岗位专业要求,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省属免费师范生及特岗教师);
9.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或曾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2021届、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视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离职后攻读研究生的除外);
10.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签约、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微信平台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微信平台预报名。扫描本公告末尾的二维码进入微信报名平台,提交报名信息。
(2)现场正式报名。在相应高校招聘点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先下载《2022年郴州市市直学校第二次高校现场招聘编内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准确录入个人信息、打印并贴上照片后现场提交。现场报名前,如果没有进行微信平台预报名的需补填网上报名信息。
2.报名时间。具体现场报名时间见“附件5”,如另有调整,将在相应高校另行公告。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分为3类岗位进行
A类岗位:郴州市第一中学、郴州市第一中学北校区、郴州市第一中学南校区(郴州市第十五中学);
B类岗位:郴州市六中
C类岗位:湘南学院附属小学、郴州市直属机关幼儿园。(以下简称:A、B、C岗位)。
在本次考试全程,每名考生每类岗位只可报考1次,如考生报考多类岗位而产生多个成绩,体检前由考生本人确定唯一一个有效成绩,其余成绩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2年郴州市市直学校第二次高校现场招聘编内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见“附件5”,如另有调整,将在相应高校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内容。微信平台预报名根据平台内容填写,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的顺序整理,完整提供给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同时报考多类岗位的考生请按岗位类别分别准备多套资格审查材料)。
(1)《2022年郴州市市直学校第二次高校现场招聘编内教师报名表》原件(一式一份);
(2)《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一份);
(3)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2022届毕业生提供);
(5)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要求有二维码)(所有考生提供);
(6)《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023届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提供);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8)就读学校或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2023届毕业生提供);
(9)成绩单(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进行补审。证书补审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确定。未按时取得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未按时交验审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面试
1.面试地点及时间。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按报考岗位类别分别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附件5.如另有调整,将在相应高校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2.如达不到面试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根据面试报名人数情况,核减的计划数可调整到本次招聘其他岗位。调整计划数在郴州市教育局官网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
①试教(上微型课)。备课时长为20分钟,面试时长为10分钟;
②试教(上微型课)与五项技能展示(考核两项,随机抽取一项,自选一项),先进行试教再进行五项技能展示。备课时长为20分钟,面试(含五项技能展示)时长为15分钟。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每组评委对每名考生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所报考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成绩(即评委组所有评委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排名。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评委组给予考生的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将于高校现场招聘完成后,在郴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统一公布。
凡同时报考多类岗位的考生,在面试成绩公布后,应按郴州市教育局通知,及时填写《2022年郴州市市直学校第二次高校现场招聘编内教师考生成绩确认书》(附件10),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2022年郴州市市直学校第二次高校现场招聘编内教师考生成绩确认书》的,其最终的面试成绩将由郴州市教育局根据考生面试的最高分数确定。相关事项将在郴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四)体检
1.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公布无异议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郴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事项在郴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郴州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签约资格。
(五)签约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为签约对象。签约对象分别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书》或《就业协议书》。签约时,报考A类岗位的签约人员需选岗。选岗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序选择具体岗位。
所有签约对象需在郴州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否则视为放弃签约资格,签约相关事项在郴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签约后,违约双方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本人原因放弃者,将被列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因后续考察、公示及全过程资格审查等环节判定为不合格人员,解除就业协议,用人单位和考生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考察
签约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情况,各招聘单位报郴州市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提交郴州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正式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其他单位。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上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交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现场不能出具上述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报考人员要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2年郴州市市直学校第二次高校现场招聘编内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面试后,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放弃签约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未签约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已签约人员不属于递补对象。递补对象由市教育局另行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完毕后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优惠政策
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执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普通高中学校招聘免费师范生及优秀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郴政办函〔2016〕45号),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
八、疫情防控要求
按面试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郴州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5-2850155(郴州市教育局)
0735-2871958(郴州市人社局)
十、政策解释和招聘咨询
招聘咨询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咨询电话:
郴州市第一中学:0735-2883398;18873561365(曾老师)
郴州市第一中学北校区:0735-2887987;13873496886(江老师)
郴州市第一中学南校区(郴州市第十五中学):0735-2169511;15307351017(王老师)、17707353151(周老师)
郴州市第六中学:0735-2349570、18175768750(何老师);15273514154(杜老师)
湘南学院附属小学:0735-2110313;13786531284(刘老师)
郴州市直属机关幼儿园:0735-2883038;18173508115(谷老师)、13975551669(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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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