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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3 15:1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8-13       报名截止:2023-08-20
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聘计划
1.公开遴选参公事业单位人员计划6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18名。遴选选聘职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2023年桂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计划职位信息表》。
2.遴选选聘公告和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1.遴选职位面向桂阳县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2.选聘职位面向桂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除桂阳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207、208职位可面向教育系统人员选聘外,其它职位均不面向教育、卫生系统人员选聘),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被聘用的,视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符合职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3.报考遴选职位需具有连续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从录用、任职、转任、调任审批的时间起计算;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4.报考选聘职位的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5.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导致异动的人员,其在机构改革前所在单位和机构改革后所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在拟调出单位的工作时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从转隶或调配手续办理的时间起计算;
6.适应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7.科级以下(不含科级);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单位、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公务员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方案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任职时间、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工作开始月日,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选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公开遴选选聘程序和办法
遴选选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配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应提前打印《2023年桂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资格审查表》。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遴选选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遴选职位报县委组织部认定,选聘职位报县人社局认定。
2.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至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报名地点。桂阳县行政中心四楼人社局479会议室。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25日到桂阳县行政中心一楼人社局188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遴选选聘资格。
(2)遴选选聘计划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核减遴选选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选聘计划。确需降低到2:1开考比例的,由招考单位提出申请后,公开遴选职位报县委组织部核准,公开选聘职位报县人社局核准。
(3)取消遴选选聘计划数的公告,将于8月21日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8月22日上午8:30-12:0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申请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8月22日下午将公布核减遴选选聘计划数的职位。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1科,笔试内容详见《2023年桂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计划职位表》,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总分值为100分,考试总时限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见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
(2)面试对象。按照遴选选聘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列入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内容。根据职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遴选选聘职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职位要求的,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①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②综合成绩排名。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综合成绩排名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察
遴选职位按照遴选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选聘职位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时,应认真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由遴选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需对每一位考察对象形成是否合格的结论。
(四)公示
遴选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遴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调配对象,按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由考察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公开遴选选聘领导小组审定。
(五)办理调配手续
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聘结果的,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流动调配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遴选选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查看遴选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遴选选聘单位及组织实施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不可用电子证件代替,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遴选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如有弄虚作假和违纪违规等情形,取消报考资格。
4.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各遴选选聘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1次。考察之后各环节出现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5.遴选选聘人员录用后,除组织提拔任职的情形外,一年内不得以各种理由调离遴选选聘单位。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考试服务
(一)政策考务咨询
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5-4470006;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4469972。
(二)举报投诉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35-4470608;
七、未尽事项和工作程序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遴选选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遴选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